加价提车 不仅侵权还涉嫌违法
2010年04月01日 18:0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本报讯(记者 肖刚)“高清电视如果达不到高清效果,就构成对消费者侵权。”“加价提车不仅侵权,还涉嫌违法,消费者一告一个准……”昨日下午,“和谐消费服务田园城市”破除潜规则系列论坛第二场开讲,消费者、企业商家、行业专家、职能部门、律师团队等行业代表,就家电、汽车、房地产行业的“潜规则”进行揭露和抨击。

买一款车,除了给车本身的价钱,消费者还要多付数千甚至上万的“提车费”。这种现象从去年开始愈演愈烈,昨日也被送上了“解剖台”!

一开始,成都市汽车行业商会执行会长刘斌就自揭行业内幕:“我遇到的最高加价达到了20万!”他介绍说,很多经销商利用去年国家扶持汽车市场政策造成的车市井喷的状况,在标价基础上让消费者多掏钱,属于典型的“不当获利”。怎样才能不“被加价”呢?刘斌说,经销商利用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故意营造紧张气氛,这需要消费者更加理性,他让你等,你交了定金耐心等就是,往往提车的期限都会比约定的提前。

“我有一个主意,车商要加价,就给他,然后拿到相关部门去告他,保证一告一个准!”四川省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阙雯律师信心满满地说,买车加价属不公平、不合理条款,属于限制性消费行为,是违法的。《价格法》中就明确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消协认为,统一的销售价已经考虑了利润,加价行为是一种利用消费者的不成熟不理性的消费观念制造出的拙劣营销手段,违反了法律规定。市消协呼吁经营者着眼长远利益,放弃这种短视行为。

买高清电视,该不该配高清线?市工商局法制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商家的产品达不到宣传的效果,就涉嫌虚假宣传,这种情况工商部门肯定要查处。市消协法律事务部也认为,企业所售的商品应具有整体性,电视机的相关线材和其他辅助设备应是一体,配备高清线是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商场和家电企业负责人表示,论坛后将召集各方商讨解决办法,初步的想法是,给消费者配备最基本的高清线。

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卖购房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将从4月1日开始执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应当取得相应从业资格或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房屋销售(含代理)或居间服务业务。销售人员如果违反房地产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包括泄漏客户资料等,将在网上公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工商管理部门。

相关报道:

途观最终定价惹争议 加价提车各方论调不同

国产奥迪Q5郑州有现车 提车需加价5万元

浙江工商局严查车市提车加价加配行为

车源紧张 国产奥迪Q5加价4万可尽早提车

欢迎订阅凤凰网汽车电子杂志《轩辕周刊》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肖刚 编辑: daiqi

商讯

车型库
·按价格
·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