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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查获“醉驾入刑第一人” 将被吊销驾驶证

2011年05月03日 10:15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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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醉驾入刑第一人”李俊杰不但要面临拘役的刑事处罚,还将被吊销驾驶证、5年“禁驾”。记者从北京交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李俊杰并未对此提出听证的申请,在被查获3天后,北京交管部门将依法对李俊杰做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据北京交管部门介绍,1日上午,交管部门已经向李俊杰出示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笔录单上写明:“你的行为已经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你进行处罚。拟作出的处罚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李俊杰被刑事拘留后,还将经过司法程序,最终由法院做出裁决。

据了解,今年25岁的李俊杰在内蒙古做生意,此次来京是看望正在读书的弟弟,被查获时所驾驶的奔驰GLK300越野车注册在其父名下。李俊杰和同行的朋友都表示,并没有关注媒体上对“醉驾入刑”的报道,“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没想到查得这么严。”

“醉驾入刑”的震慑

备受关注的“醉驾入刑”5月1日开始施行。北京、成都、重庆等地交警当日展开清查行动,查获一批醉酒驾车人员。

醉酒驾车违法行为面临的,从过去的行政处罚,上升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

酒后驾驶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太低,缺乏震慑和惩戒作用,驾驶员心存侥幸。刑法的严厉性和威慑力,有助于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性,如果醉驾有可能蹲大狱,再有“酒量”和“胆量”的驾驶员在以身试法前也会有所顾忌。

有关法律法规能否严格执行,交管部门的执法水平能否跟上,如何避免“人情关系”的影响,这将是“醉驾入刑”下一步人们关注的重点。醉驾行为之所以刺痛人们的神经,还因为在近年来的一些恶性醉驾事件中,醉驾者往往凭借其在社会资源上的优势,表现出对受害人的冷漠。“醉驾入刑”落到实处,方可让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的惩处,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linyz] 标签:李俊杰 醉驾入刑 驾驶证 北京 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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