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消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税政
2010年12月28日 22:41世华财讯 】 【打印共有评论0

[世华财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税率征收的政策,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恢复10%的税率。

据中新社12月28日报道,身为全球汽车产、销大国的中国,即将取消小排量汽车的车辆购置税减征优惠政策。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8日对外公布的消息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税率征收的政策,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征收,恢复10%的税率。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汽车市场曾受到严重冲击,全行业产销负增长、重点企业经济效益下滑、自主品牌轿车发展乏力。

2009年中国官方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希望汽车产销稳定增长、提高小排量汽车市场份额。它规定,自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半也就是按照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这一税政优惠政策在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被延续至今年底。但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实际征收税率已提高至7.5%。

上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中国汽车工业迅速发展、产销两旺。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双双突破1300万量,成为全球冠军;今年1到11月,中国汽车的产量和销量都突破了1,600万辆,增速双双超过33%。

中国公路上行驶的汽车突增。在一些城市甚至高速公路上,行人饱受拥堵之苦。此次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被取消之前,12月23日交通拥堵的北京已公布了治堵“新政”,车牌总量、外地车辆入京等都将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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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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