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我国拟修法重罚醉驾暂扣驾照改为5年禁驾 新华社发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正式实施,醉酒驾驶将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昨日,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酒驾行为从严查处、顶格处理。“五一”期间,发现醉酒驾驶者,将对其进行刑事拘役,醉驾者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
五一后醉驾触犯《刑法》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133条增设第二款“危险驾驶罪”,这表明,国家加大了对醉驾、在道路上曲折竞驶(俗称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危险驾驶罪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开始生效。也就是说,五一后醉酒驾驶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一般只处以15天以下行政拘留和交纳一定罚金的处罚。但5月1日新法规实施后,一旦查获醉酒驾驶,都将按‘危险驾驶’定罪,对驾驶员立即吊销驾驶执照,5年内不得重考,导致重大事故者还将终身禁驾。”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表示,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执照,10年内不得重考,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据悉,以前因醉驾被处拘留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针对违反行政法行为的处罚,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而不构成犯罪;而五一后醉驾,都将处以拘役。而拘役相较于行政拘留,是一种刑事处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5月1日即将实施的法规中对危险驾驶行为的定罪,改变了以往“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