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基础上 发改委保留价格指导权
2010年09月22日 09:4121世纪经济报道 】 【打印共有评论0

“目前,征求意见和评估已经进行得差不多了。”9月21日,针对近期业内盛传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即将出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一位研究员对记者表示,“去年发布的只是试行管理办法,未来出台的正式条例,将是在之前管理办法的大原则下进行调整,将进一步突出市场的导向原则,主要亮点将是缩短调价周期,以更加与市场化接轨并遏止投机套利行为,但是,发改委并不会放弃对成品油价格进行指导。”

近日,国家发改委就“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问题”下发的成品油价格运行操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被曝光。在该意见稿中,除将成品油调价间隔从目前的22天缩短至10天外,还提出两个具体操作方案:一是,将定价权限下放给三大石油巨头,二是,由发改委委托中介公司颁布调价。

根据第一个方案,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在每桶40-130美元时,三大石油公司可以按照国家确定的成品油价格机制,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及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自行确定调价方案,发改委不再发文。

“将定价权下放,是三大石油巨头力争的一个方案,不过,考虑到这可能会进一步加强三大石油公司的垄断,从进一步推进市场化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考虑,目前应该还不具备推行条件。”上述研究员表示。

而按照征求意见稿提出的第二个方案,当国内成品油满足调价边界条件时,发改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公布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企业可以此为基础自主确定具体执行价格,每次调价政府不再发文。

“这一条也是为了进一步与市场化接轨,突出市场对价格的引导作用,但为了保持市场相对稳定,防止过度投机行为,短期内,价格调整仍将在发改委的指导下进行。”上述研究员说,“成品油定价机制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要根据国内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逐步放开。”

招商证券石化分析师裘孝锋看来,“未来几个月,国内成品油定价的市场化进程将会明显加快,种种迹象已经表明,可能出现变化的领域,除了成品油价格调整周期缩短,还可能包括,汽油价格放开以及在某一原油价格下面汽柴油价格自主定价。”

在裘孝锋看来,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走向真正市场化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中国成品油定价机制市场化改革从2001年起步,经历了由单纯依照新加坡市场油价到依靠三地油价变动来定价,现在已经允许成品油销售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下展开竞争,可以说,已经是准市场化状态。在目前的市场情况下,竞争已逐步加剧,且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已经一年半,第三阶段的调整改革时机已成熟。”

中国成品油市场的“准市场化状态”,更多的体现在“炼油”和“加油站”两个环节,在这里,中国成品油市场已经具备了充分竞争的基础。

首先,近几年来,中国炼油厂产能大规模增加,而投放主体也更加多元化。除中石化及中石油这两大传统巨头外,中国化工、中国兵器和中海油等已竞相进入炼油领域。除了在长三角,中石化优势较为明显,其它地区(如珠三角、渤海湾)的竞争十分激烈。

而在加油站领域,两大巨头的份额加起来一共约为50%,其他竞争主体就更为广泛。

“毫无疑问,更为灵活的成品油价格定价机制将进一步促进市场竞争,从而使中国的油品市场真正形成市场化竞争的格局。”裘孝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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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zha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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