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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利之星被罚100万元 女车主:终于证明我不是骗子

2019年05月27日 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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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司机出品

关于W女士购买的轿车发动机漏机油问题。据法定鉴定机构鉴定:1、该车发动机缸体右侧因破损并漏油。该车发动机在装配过程中将机油防溅板固定螺栓遗落在发动机内,发动机高速运转过程中,其第二缸连杆大头撞击该遗落的螺栓,使该螺栓击破缸体。2、该车发动机无更换、维修历史。3、该车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调查和委托鉴定意见,西安利之星公司销售给W女士的轿车存在质量问题,虽然不存在主观故意,但仍然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权,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形,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

另据调查,西安利之星公司在售车过程中,隐瞒有关信息误导消费者与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垫款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从中获取了收益。该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违反了《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十二)项所称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夸大、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禁止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该条例有关规定,处以罚款五十万元。以上两项处罚合计罚款一百万元,收缴国库。

执法部门对陕西元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已另案查处。对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产品的行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配图为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现场图片今年3月,W女士在西安利之星购买了一辆奔驰CLS300轿车,W女士在提车过程中发现新车漏油,随即提出退款或换车要求,利之星并没有答应W女士要求,表示只能更换发动机。多次协商无果后,W女士到店坐在奔驰发动机盖上进行维权,维权过程被网友拍下传到网上,该事件迅速在全国传播并引起网友讨论。

奔驰女车主W女士维权事件发生后,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立案调查,有关消费纠纷也达成了和解协议。4月16日W女士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和解。此前,有外界质疑W女士有意借此事件讹诈奔驰。5月27日该案件调查处理结果出炉后,W女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之前受的这些委屈,终于证明我不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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