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第二条指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结合路段拥堵情况合理设置拥堵区域,研究探索拥堵区域内外车辆分类使用政策,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从这两条政策来看,针对燃油车,未来或将不再推出新的限购规定,已经实施限购的拥堵城市的相关限购法规未来或更为宽放,非拥堵地区有望逐步取消限购规定。
针对新能源车,《方案》明确指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未来几年后,新能源车有望全面解禁。
关于新实施《方案》的后续信息,小哥将持续关注。想要了解政策原文,点击这里:http://www.ndrc.gov.cn/gzdt/201906/W0201906065391951493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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