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势Auto-First|孙金凤
继汽车出现安全隐患将被召回后,未来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也将被召回。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召回扩展至排放召回,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按照《规定》,机动车存在排放危害的,其生产者应当实施召回。排放危害具体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 由于设计、生产缺陷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2. 由于不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耐久性要求,导致机动车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3. 由于设计、生产原因导致机动车存在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或不合理排放。
《规定》第十四条同时指出,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还可以对排放零部件生产者进行调查。
据汽势Auto-First了解,中国的排放召回并不罕见。自2016年1月1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我国共实施排放召回6次,涉及车辆5164辆。涉及品牌包括大众、奔驰、斯巴鲁、宝马等,涉及部件包括催化转化器、燃油加注管软管、排气歧管和OBD诊断软件等。
而此次机动车排放召回新规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与生态环境部共同管理,并对召回条件、使用范围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中国通过新规加码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不仅有利于环境污染的治理,从长期来看,还有利于促进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更为重视排放技术研发及相关标准要求,倒逼企业主动进行技术升级。
目前,我国范围内已经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近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相关数据显示,2020年起中国汽车销量蝉联全球第一,2020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72亿辆,其中汽车2.81亿辆,全国70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这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污染问题。据统计,2019年,全国机动车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603.8万吨。汽车是机动车大气污染排放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CO、HC、NOx和PM超过90%。
从国际上来看,机动车环境保护召回是国际通行做法。20世纪70年代,美国最早建立并开始实施环境保护召回,随后,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陆续展开,对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水平,提高环境保护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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