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1 日,工信部官网信息显示,决定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发布的《双积分政策》修改意见稿主要调整了 7 项内容:
1、将醇醚燃料车型纳入传统乘用车 2、新增条款:新能源汽车不参与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 ,提出低油耗乘用车的概念 3、放宽小规模企业核算要求 4、给予低油耗车型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核算优惠 5、更新 2021~2023 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6、修改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交易规则 7、修改了新能源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事实上,在7月9日,工信部已经就《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7月9日版修正案相比,《征求意见稿》最明显的一处调整为,在第十六条中增加一款“计算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低油耗乘用车的生产量或者进口量按照其数量的0.5倍计算。”低油耗乘用车的新能源达标计分方式从“0.2倍”改成“0.5倍”,意味着降低了低油耗乘用车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的基数。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8年,我国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102.8万辆,连续四年位居世界首位;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持续下降,2018年行业平均油耗实际值降至5.8升/百公里,较2016年下降10%以上。总体来看,基本达到政策预期目标。为更好发挥“双积分”政策的作用,需要对政策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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