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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秀车评》忍不住了,吐槽十大开车恶习,不信你没遇到过!

2020年08月30日 1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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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上路都不由得感慨,国内驾照还是太好考了。不违章只是开车的底线,守规矩、懂礼貌,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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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频主要是吐槽一下,我这么多年来,在全国各地开车遇到的各种糟心事。吐槽是感性的、主观的,但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能这么做?背后的思考是理性而严肃的,也希望能借此引发大家的一些思考。

录完视频后,经人提醒,发现里面有些不够严谨的地方。主要是在吐槽乱开双闪的部分。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第58条有规定:“机动车雾天行驶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中的第81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而我的观点和条例产生了冲突。或许我没有质疑法律的资格,但我依然保留我的观点,也希望看到大家的观点。

如果只是想提示自己的存在,那么雾灯的穿透力其实要强于双闪。开了双闪确实能进一步提示自己的存在,但也有明显的弊端:使得紧急停靠的事故车被淹没于一堆双闪中,难以引起重视,反而提高了追尾风险。另外,此时大部分车辆的转向灯也就失去了作用。

在我看来,双闪灯应该是最终警示手段,如果行车过程中也能用,那么出现事故停车后又该用什么来提醒呢?穿反光背心,放三角牌总是需要一段时间。如果一种行为好处和坏处并存,它的必要性是不是应该再商榷一下呢?

对了,别再说自己的车没有(后)雾灯了,会暴露你没有常识,也没看过说明书的事实。

开车的恶习当然不止这10种,希望大家从驾校毕业后,依然时刻抱着学习的心态,认真谨慎地对待开车这件事。如果你觉得我说得有道理,也欢迎扩散。愿各位一路平安,愿祖国的交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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