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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遇到“远光狗”咋办?司机闪灯提醒,眼眶却被打骨折!

2021年08月10日 1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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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车行易

近日

一车主碰到对向开远光灯的大车

好心提醒,没想到却遇到这样的事情......

日前清远交警接到网友举报称,在清城区沙田大道路段,其驾驶的小型轿车因提醒对向来车关闭远光灯而被恶意截停。

举报人表示,当时他看到对向车道有辆大货车开了远光灯,就闪了两下远光灯提醒他关掉。没想到大货车司机竟然直接往他这边的车道开来逼停小车,吓得他一身冷汗。

接到举报后,交警迅速核查信息,确认网友的举报属实,粤R2***7轻型仓栅式货车司机当天从沙田驶往明霞大道时,发现对向一辆小车使用远光闪烁两下,误以为对方故意闪他,所以一怒之下就把车直接逆行到对向车道逼停了对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部门对涉事货车司机处以罚款100元、记2分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

由这个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出司机存在的问题:路怒症,以及对灯光使用不熟悉。这种司机并不在少数。

滥用远光灯激发路怒症,险!险!险!

远光灯炫目有瞬间致盲效果,会使对向车辆驾驶人、骑行者、行人等因眩目而瞬间失明2秒,很容易发生误操作,引发交通事故,无异于一场“谋杀”。

遇到这种惊出冷汗的情况,出于警告或自卫骂上对方两句也可以理解,但很多脾气暴躁的驾驶员可能会“以牙还牙”,用远光灯回照对方,甚至用过激的危险行为来“报复”对方,可就不妥了。路怒不是以暴制暴的借口,面对特情需要良好的心理克制和行为来约束。

除了路怒,滥用远光灯还可能导致这些后果:

正面会车时,远光灯会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

远光灯产生的光晕会占据人眼视觉中很大一部分面积,缩小对向车辆驾驶人的可视范围。使其对来车的速度、距离、宽度、以及它身后情况的感知力都下降。实验证明,远光灯能“笼罩”周边5米范围内的人和物体,如果有人在此范围内,对向车辆很难看清。

↑ 这看起来莫不是一摸一样?

↑ 这个距离才勉强看清,已来不及作出反应

跟车时使用远光灯会影响前车驾驶人

近距离跟车时使用远光灯,前车内外后视镜中会出现大面积反光光晕,会使前车驾驶人产生眩目,难以观察到周围的交通环境。

“十恶不赦”远光灯,有使用的必要吗?

有统计数据显示,网友票选最危险的十大危险交通行为中,滥用远光灯排名第一;而发生在夜间的交通事故中,与滥用远光灯有关的占30% - 40% 。

既然远光灯的危害这么多,那还有用它的必要吗?答案是:当然。

滥用远光灯是一种交通陋习,但远光灯本身是汽车上重要的功能之一,错不在远光灯本身,而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地使用了它。

与近光灯相比,远光灯的光线平行射出,光线集中且亮度大,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扩大观察视野。在没有路灯的漆黑路面上,开启远光灯后可视范围要远远大于只开近光灯,这对于夜间驾驶汽车是非常必要的。

↓ 从下面效果图可以看到远光灯的效果

请记住远光灯唯一、合法的使用条件:只有在道路无其他照明设备,且对向150米以内无来车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远光灯。

使用远光灯还要注意这些:

在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上夜间行车,禁止使用远光灯。

放慢车速。夜晚视线不好,放慢车速永远要比开启远光更加有助于安全。

尽可能少使用远光灯。如今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比较丰富,夜晚也很难遇到漆黑一片的道路,一般这样的路况下行车,尽量不使用远光灯。

必要时灯光可以交替使用。在一些照明情况不佳的道路中行驶,为了不对对向来车造成影响,远光灯可以伴随近光灯交替使用,对向有来车时应即时切换。

经常检查自己的灯光状态。当遇到对面来车频繁切换灯光照射自己时,应当检查自己的远光灯是否在无意中开启。

大雾天气禁用远光灯。因为此时空气透明度较差,灯光会在空气中行程漫反射效果,不仅不会让你看的更远,反而会加大对来车的影响。

SUV车型如果可以调节大灯高度请调节一下。不少SUV车型由于车身较高,即便开启近光灯也会对来车造成一些类似于远光灯的视觉影响,建议经常在城市中使用的车主,如果有大灯调节功能的,尽量将大灯角度调低,避免干扰其他车辆。

看到对向车开远光灯,可以怎么做?

在本文第一个案例中,小车车主虽然受了委屈,但他的行为是正确的。

对向车辆开远光灯晃眼,推荐的做法是,首先闪灯(远近光切换)提醒对向车辆,如果对方依然没有切换成近光灯,应该提前降低车速靠右谨慎行驶。如遇后方车辆开远光灯,可适当减速让其先行。

滥用远光灯有人管!恶劣影响将被追责

经常会听到车主们抱怨,乱开远光灯的这么多,怎么都没人管管!?其实是有的。

7月30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中对日常生活中诸如滥用远光灯等一些“顽疾”都进行了规范。违反《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早在2016年,福州已率先启用全国首个自动抓拍远光灯违法系统,首次对滥用远光灯的行为进行抓拍。

此后,抓拍滥用远光灯的系统在各地上线,如北京、上海、海南、宿州、南京、菏泽、郑州、洛阳等城市。

除了增加抓拍系统,深圳交警部门更将滥用远光灯罚款提升至1000元!打击力度可见一斑。

有的城市,对于滥用远光灯的车主,还实行了体验式的惩罚。让乱开远光灯的车主,着着实实地体验一把“亮瞎”的感觉。

当然,只要被抓到,罚款扣分也是逃不了。根据法律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对驾驶人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

滥用远光灯造成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负责任吗?

有的老司机可能知道,在前些年基本上不会受到处罚。远光灯所造成的事故大多是在一瞬间发生,在以前要想保留这一瞬间的完整过程取证太难,所以会让一些人误认为只要自己不撞人,就与自己没关系。

但是现在是监控众多、行车记录仪普及的时代,收集事故瞬间的证据十分简单,再想逃脱乱用灯光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就不那么容易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驾驶员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给对面车辆造成了视觉障碍,致使他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属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且其过错是导致涉案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应当根据其在具体案件中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小结

虽然多地均已出台了管罚措施,但目前滥用远光灯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这么多的车主觉得受到了伤害没人管,皆因这种行为违法成本低还是太低了。建议有关部门还需增强打击力度与教育力度,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有效杜绝“晃”出的交通事故。

广大驾驶员朋友也要从自身出发,不断提升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文明素养,严格依法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唾弃远光狗,首先自己不要成为远光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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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佳栋 PA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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