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个繁华区域路边停车费翻倍 均为交通堵点
2010年02月02日 10:12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实行累进加价 首小时10元 第二小时起15元

◇同时实行差别收费 引导车辆进停车场和地下 4月1日起实行

从4月1日起,北京站、西客站、西单、燕莎等本市城区内13个重点区域的白天停车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他地区、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变。昨天,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重点区域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对调整区域、调整幅度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场计次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规定。

新增区域

北京站地区 西客站地区 东直门东中街地区

燕莎地区 翠微商业区

据了解,目前本市停车收费标准共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地区为本市重点拥堵区域,二类地区为四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四环路以外区域。

本次区域调整中二、三类区域范围保持稳定,主要是对一类地区范围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北京站地区、西客站地区、东直门东中街地区、燕莎地区、翠微商业区等5个区域,并扩大了原有的东单-王府井商业区、前门商业区、中关村西区、西单商业区、朝外商务区、中央商务区(CBD)、金融街商务区、崇外商业区等8个重点区域中后7个地区的四至范围。调整后,一类地区的个数由8个增加到13个。

确定原则

13区域均为交通堵点

“这13个重点区域的确定,主要是根据近年来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运行监测情况,并综合考虑了区域停车资源、停车需求等多项因素。这些区域均为功能集聚、车流量大、交通较为拥堵的商业、娱乐、办公区域,基本涵盖了目前市区交通拥堵的重点区域。今后,还将根据试点政策实施效果及区域交通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区域范围。”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调整方式

首小时后收费加价50%

市有关部门介绍,本次只调整13个一类地区的停车收费标准,二、三类地区不做调整。本次停车收费调整的13个区域均属一类地区,现行收费标准为2.5元/半小时。

按照“占道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区域内非居住区占道停车场、路外露天停车场、非露天停车场白天(7:00(含)-21:00)小型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分别上调为:5元/半小时、4元/半小时和3元/半小时。同时,为促进占道车位周转,减轻道路拥挤,对占道停车首次实行了累进加价政策,首小时后收费加价50%,即第一小时为10元,第二小时起为每小时15元。

调整目的

引导车辆进停车场和地下

“这样,理顺不同类型停车场收费的比价关系后,可以引导车辆更多地停到路外、地下,有利于缓解道路拥堵,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的地下和路外停车资源。”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较大的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一类地区占道停车首小时收费均在10元及以上。此轮调整后,本市的首小时占道停车收费水平仍低于上海市、深圳市,与广州市基本持平。

“目前,这13个重点区域停车位约占全市总量的5%左右,调价后,政府将相应提高向占道停车企业征收的占道费标准,保证调价收益用于道路及停车设施建设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有关部门表示。

据介绍,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出行安全等问题逐步突显。本次调整的目的,就是要缓解交通拥堵,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小汽车使用,鼓励市民公交出行。

其他调整

大型活动期间计次收费

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庙会、游园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停车难、乱收费等问题一直是近年来价格投诉、举报的热点。《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大型活动期间停车收费可由计时收费改为计次收费,收费标准为四环路内(含)每次20元,四环路外每次10元。具体活动事项、执行时间和范围,由活动举办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事先公告。

“大型活动期间停车具有集聚集散的特点,尤其是散场时,会有大量车辆同时离开停车场。考虑目前实行的计时收费,在车辆离开时缴费时间较长,不利于迅速疏散车辆,所以我们选择更为可行的计次收费。”市有关部门介绍。

据了解,2009年花博会期间,有关部门曾成功进行了停车计次收费试点,有效缓解了由于计时收费造成的拥堵状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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