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车船税法。根据该法的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七档计征。
去年,车船税法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时,由于税额过高,在社会上引起很大争议。而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降低了税额幅度,尤其是2.0L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调整后的车船税率表中,2.0L的税率与现在的车船税基本持平,车主不用担心多交税了。
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排量 一审稿 二审稿
1.0升(含)以下 60 元-360 元 60 元-360 元
1.0升-1.6 升(含) 360 元-660 元 300 元-540 元
1.6升-2.0 升(含) 660 元-960 元 360 元-660 元
2.0升-2.5 升(含) 960 元-1620 元 660 元-1200 元
2.5升-3.0 升(含) 1620 元-2460 元 1200 元-2400 元
3.0升-4.0 升(含) 2460 元-3600 元 2400 元-36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