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取得教练资格的情况下,带着无驾驶证的妻子在马路上练车。8月8日下午,郧西公安交警大队依法给予孟某、柯某各罚款1000元的处罚。
8月5日10时许,郧西公安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郧西县道大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形迹可疑,当即拦停检查。民警让驾车女子柯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柯某表情谎张,说话吞吞吐吐。
这时,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子孟某主动将自己的驾驶证交到民警手中,声称柯某是其妻子,他正在教妻子学开车。当民警要求孟某出具教练资格证时,孟某明确表示没有。民警当即告知孟某的行为已构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将轿车暂扣。
8日下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郧西公安交警大队分别给予孟某、柯某各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将此案移交该县交通运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