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应该带头遏制酒驾
今年2月,我区接连发生了两起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2月2日晚,共青团鄂尔多斯市委书记王晓东醉酒驾车撞死一人;2月13日晚,包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中心负责人张某酒后驾驶悍马越野车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吉利车相撞,致使吉利车燃烧爆炸,吉利车内乘坐的4人当场死亡。 平心而论,自从我区开展治理酒驾的专项行动以来,已经在很大程度上遏止了酒驾现象的发生,改变了不少司机的陋习。然而,这两起惨痛事故的发生,还是让我们不得不承认,治理酒驾是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毕其功于一役是不现实的。尤其是,两个肇事者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公职人员,按理说,他们都应该具备基本的政治与法律素养,可偏偏在举国讨伐酒驾的时候,竟然肆无忌惮地逆之而为,足见治理酒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治理酒驾,应该先把公职人员教育好,看牢,让他们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本文来源:北方新报)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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