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惨剧
2008年12月14日下午5点左右,成都市成龙路上,孙伟铭驾驶自己的黑色别克一路飞驰。他先撞上了一辆比亚迪轿车,又继续呈“S”形高速前行约2公里,并越过双实线与正在等红灯的“长安奔奔[综述 图片 论坛]”等4车相撞。结果,“长安奔奔”上的张景全夫妇和金亚民夫妇等4人当场死亡。事后警方鉴定,孙的黑色别克在撞击瞬间的速度为134-138km/h,孙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135.8MG/100ml,大大超过标准值80mg,属醉酒驾车,而孙同时还是长期无证驾驶。2009年9月8日,“孙伟铭醉驾案”终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月21日23时20分许,河南灵宝市驾驶人王卫斌醉酒后驾驶豫MC9999牌号宝马型轿车,行驶到310国道879公里+800米处时,撞上了停在路上的豫M25209牌号桑塔纳[综述 图片 论坛]轿车、豫MW1759牌号两轮摩托车(上述两车因发生轻微事故,正在现场协商处理)以及周围行人,造成6人当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近5小时,王卫斌血液中酒精浓度仍为112.5mg/100ml。7月3日,王卫斌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
2009年1月24日下午,河南滑县上官镇人魏法照驾驶车牌号为豫J90153的小型普通客车,在途经万古镇、高平镇,行至滑县孟高公路高平镇苗东村路段时,发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将路边一对老年夫妇撞伤。这对老年夫妇因伤重死亡,魏法照的车辆也被损坏。首起交通肇事发生后,魏法照没有停车对被撞的老年夫妇进行抢救,而是继续驾车向西加速逃逸。高速行驶的客车行驶至滑县高平镇东留寨村大街后,先后又撞上该村8名群众,并与同向行驶的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追尾,继而推着摩托车行进。最后撞到公路北侧一座庙宇的屋角后,客车因毁损严重无法行驶,被迫停止。第二起事故导致6人死亡、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公安交警部门对魏法照进行了抽血鉴定,检验结果表明,魏法照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207mg/100ml,属醉酒驾驶。9月10日,魏法照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9年1月28日15时30分,吉E59091号桑塔纳轿车在302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越过隔离带驶入逆行,与对面的吉J24358号中型客车相撞,致使两车损坏,4人当场死亡,3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其他24名人员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于某和车内的乘客3人在前郭县王府站镇参加完同学聚会,轿车司机于某酒后驾车越过隔离带逆向行驶与客车相撞导致车祸发生。
2009年2月17日凌晨3时许,唐少文驾驶轿车从兰溪驶往金华方向,途经婺城区临江工业园区龙乾南街远大句号业公司地段,车辆碰撞隔离墩及限高护栏基座,导致起火燃烧,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事故车涉嫌超速,经公安部门抽血检验,唐少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mg/ml,系醉酒驾驶。
2009年6月8日下午2时26分,广东平元县监察局长林海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大柘镇平城中路汽车客运站门口时,突然失控驶向右侧人行道,将一位79岁的老婆婆和她7岁的小孙子撞成重伤,失控轿车继续行驶又撞伤8名妇女。老婆婆和小孙子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明,平远监察局长林海醉酒后驾车,避让行人时措施不当,造成交通事故。林海涉嫌交通肇事罪,6月12日,经平远县人民检察院批准,由平远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海执行逮捕。
2009年6月30日晚8点15分左右,江苏南京发生了一起醉酒撞人事故。肇事驾驶员张明宝与他人在离家不远的某饭店吃饭并饮用白酒后,驾车行驶时,沿途先后撞倒9名路人,撞坏6辆路边停放的轿车,造成3人当场身亡,2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人受伤。死者中还有一名孕妇,经抢救,胎儿的生命未能挽回。张明宝被抓获后的抽血化验鉴定显示,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381毫克,远远超出了每百毫升80毫克的醉酒认定标准。
2009年8月4日21时25分,杭州莫干山路好灶头饭店服务员马芳芳沿莫干山路浙江广电集团门口由东往西过马路时,被快速行驶的浙A892E9黑色保时捷卡宴[综述 图片 论坛]越野车撞倒。随后医院抢救了1小时,由于头部受伤严重,马芳芳最终不治身亡。肇事司机魏志刚为酒后驾车,酒精含量达到每毫升0.36毫克。
2009年8月5日18时30分许,鸡西市煤机公司职工50岁的司机张喜军,酒后驾驶他人黑G96G17号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压伤了一名行人的右脚,并由此引发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伤者及其家属与张喜军上车理论,此时张喜军向后倒车,又碰到车后一名围观群众,见此情况伤者及家属下车,车辆又向前驶出10米左右,撞上围观人群。肇事车辆一路连撞了26人,造成1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张喜军肇事时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98毫克,属于严重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
2009年8月16日22时25分,戴天涯驾驶宝马轿车途经浙江省天台县三合镇下坊村路段时,因车辆交会与前方路上自左往右横过道路的行人席丽萍及抱在怀中的儿子王毅发生相撞,造成席、王两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戴天涯弃车逃离现场,于2009年8月17日凌晨2时左右向天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投案时,经检测酒精含量为0.72mg/ml。10月16日,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肇事者有逃逸、致2人死亡、负主责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戴天涯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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