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汽车 西宁讯:为缓解西宁市城区交通拥堵,均衡城市外环内网道路内的交通流量,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西宁市交警支队近日对101辆违法“黄标车”车主各进行200元、记3分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西宁市交警支队于今年1月15日起,在主城区10.7平方公里的面积对“黄标车”实行限行限时段通行,对3月至4月“电子眼”抓拍的101辆违法“黄标车”车主开出罚单,并对这些车辆予以曝光。西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通告: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在以下道路区域范围内禁止通行:按道路起至方向具体为东起建国路,西至海湖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滨河路、秀水路和海晏路。此区域之外还包含小桥大街、海晏路、东川工业园区民和路和生物园区纬二路四条道路,区域内道路黄标车限行时段定在7:30至22:00时。对违反本规定,车辆在限行、禁行范围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了解,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指未达到国Ⅰ(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即指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大多是于2001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因其车身粘贴的环保检验标志是黄色的,因此称为“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