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汽车 西宁讯: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近日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为此,我省按照价格形成机制降低成品油价格。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调整后我省一价区国Ⅳ标准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65元和355元。其他各价区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我省当前划分价区的相关政策相应调整;其他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调整后的价格自2016年11月16日24时起执行。
省发改委要求,各油品经营企业要做好成品油生产和组织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