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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汽车厂资质争夺背后 地方利益博弈

2012年12月11日 11:0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查道坤 陈都 0人参与 0条评论

江苏镇江市唯一一份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和产品目录正陷入一场旷日持久的争夺战。

2002年,老国企镇江汽车制造厂 (以下简称镇汽厂)一场延续数年、波折迭起的改制、重组,让精功集团旗下的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汽车)有幸成为了镇江市唯一一份整车生产资质和产品目录的主人。而这场极其复杂的改制,同样也给这份稀有资源的所有权埋下了隐患。

2011年,镇江本地企业江苏天洋集团(以下简称江苏天洋)在以20万元收购了残喘多年的镇江汽车制造厂两年后,突然以改制后子公司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的名义将精功汽车告上法庭,诉称其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更名行为违法,并对镇汽厂构成侵权,要求精功汽车协助镇汽厂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名称恢复为镇汽厂。双方就此对簿公堂,成为我国汽车生产资质第一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对事件进一步了解后发现,在精功汽车一审败诉并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8个月,法院仍未给出判决结果。有知情人士称,该案悬而未决的背后,是镇江市地方政府对于当地汽车产业发展的焦虑和冲动,以及对于区域内唯一一份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和产品目录的地方保护。

一波三折的国企重组

这场波折迭起的汽车产品目录争夺战的源头,是14年前原镇江汽车制造厂一场未尽的改制。

资料显示,建于1958年的镇江汽车制造厂为镇江地方国营的专业汽车生产企业。1995年,由国家机械工业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机械汽[1995]743号文件中,确认其拥有除轿车以外的全套商用车生产目录。但由于生产规模小,基础条件薄弱,企业一直面临诸多困难。

在此背景下,1998年,镇汽厂的重组悄然展开。当年年底,经中汽总公司批准,镇江市委市政府正式引进广州武田企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州武田)、镇江新区丁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丁卯)与镇汽厂共同设立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汽公司)。

一份名为《关于组建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协议》显示,新成立的镇汽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首期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第二期增资3000万元。其中,广州武田和镇江丁卯分别出资3500万元和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和20%。东道主镇汽厂净资产5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10%,超出500万元之外的净资产则由镇汽公司出资收购。

协议还要求,“镇汽厂的全部资产,包括债权债务全部以出资股份的形式转入新公司”,并将协助广汽武田 “做好汽车生产企业的更名和产品目录申报工作”。

1999年,镇汽厂以企业已改制组建新公司并享有控股权为由,向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企业名称变更为镇汽公司,并最终在2000年实现企业名称的更替。

出乎地方政府意料的是,在改制协议签订后不久,广州武田便因涉及重大经济案件歇业,无力处理镇汽公司合资合作的遗留问题。

因此,对于镇汽公司的重组只得再次启动。2002年7月,在镇汽厂以净资产折价10%股权的基础上,镇江市政府再次引进浙江精功集团等4家企业受让了广州武田和镇江丁卯所持有的镇汽公司90%股权。

从2003年到2006年,旗下已拥有轻纺城、精功钢构、精功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精功集团凭借雄厚资本,以不断增加注册资本等方式,使得手中所握的镇汽公司股权不断增加,并最终达到了96.67%,镇汽厂的持股则从10%稀释到3.33%。2005年,镇汽公司改名为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此时的镇汽厂,正面临严重的困境。国资委资料显示,截至2008年下半年,镇汽厂人员老化包袱沉重、就业能力较差、生产任务严重不足、严重资不抵债。实际净资产为负41.98万元。最终,镇汽厂只得以20万元的低价公开挂牌转让。

2009年2月,镇汽厂的转让交易成功,中标者正是此次汽车目录争夺战的另一主角江苏天洋。资料显示,江苏天洋主要从事汽车整车、汽车零件部件的生产销售以及汽车贸易服务等,企业规模在镇江市汽车行业中位居前三。经其收购的镇汽厂,改名为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厂公司)。

产品目录争夺战

天洋集团以20万元拿下镇汽厂改制资产,目的并非是为自己增加一个已经千疮百孔的子公司。

2011年8月,已被江苏天洋掌控的镇江厂公司一纸诉状将精功汽车告上了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要求确认精功汽车在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的更名行为违法,对镇汽厂构成侵权,并要求精功汽车协助镇汽厂将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名称恢复为镇江厂公司。

“我们之所以将精功 (镇汽公司)告上法庭,是因为我们认为在并未进行改制的情况下,当初镇汽公司以镇汽厂改制名义实现汽车目录中企业名称变更的做法是欺骗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江苏天洋副总经理王赋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促使江苏天洋争夺目录的直接动力,是看中了目录带来的发展前景。“我们跟佩卡公司谈了3年,对方都已经准备在镇江投资50亿了,但最终因为没有产品目录不欢而散。”王赋力说。

此前,他还向江苏当地媒体表示,目前与江苏天洋有合作意向的重大项目还包括北汽集团年产30万台越野车、商务车生产基地项目,以及吉林华奥年产5000台全电动和混合动力大客车项目等,总投资规模不低于300亿元。而实现这些合作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公司必须拿到产品目录。

“在对镇汽厂的收购中,江苏天洋收购的是镇江汽车制造厂的全部资产,那现在我的东西应该还回来,退一步说,我们起码可以共享这个目录。”王赋力说。

江苏天洋的诉求获得了润州区法院支持。法院判决精功汽车协助镇江厂公司将“目录”中“神野”牌系列车型及底盘由精功汽车恢复为镇江厂公司。

不过,精功汽车并无退让意图。2012年3月,精功汽车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申请变更目录,经过了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是由原镇汽厂具体经办,属于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公司不可能由此产生侵权行为。”精功汽车一位相关负责人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江苏天洋所购买的镇汽厂改制资产中并不包含汽车产品目录,且由于江苏天洋购买镇汽厂改制资产后成立的镇江厂公司是一家私营企业,与之前的国有企业镇汽厂不具有同一性,两者已不能算是同一家企业,两家公司的权利义务并不相同。“镇汽厂公司并没有资格来进行诉讼,其提出的要求也纯属无理取闹。而且,有关汽车生产目录的归属问题是政府行政许可事项,一审法院受理与判决没有依据。”

悬案背后的地方利益博弈

如今,8个月过去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仍未给出判决结果。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二审的审限为3个月。

对此,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在办案件不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不过,镇江汽车业的知情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案件之所以悬而未决,是由于这是镇江拥有的唯一一份由国家批准的汽车整车生产资质和产业目录,出于对地方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考虑,地方政府已经注意到这一案件。

“镇江市从‘八五’到‘十一五’,只有镇汽厂这一家整车生产企业,具有除轿车外其他各种车型的生产资质。”上述知情人士认为,“这个目录在谁手中,对镇江的汽车产业都是至关重要的。”

与之相应的是,镇江市国资委一份关于目录争夺案件的调研汇报材料显示,精功汽车“实际用于汽车生产和研发的投入远没有达到预期的要求,当初承诺的投资15亿元、产值50亿元等承诺目标都没有实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得的这份材料显示,镇江市国资委就目录的归属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

“要想方设法确保汽车资质目录这一稀缺资源不外流。”如果将汽车生产资质与产业目录转移和变相转移到外地,对镇江汽车工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重大损失。

“要采取产权调整方式,回收汽车目录。”可从依法维权和市场运作角度,组织有发展意向的投资商,与精功集团协商谈判,用适当的价格整体收购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要基本维持现状,整合目录资源。”在市政府的主持下,研究整合、发展之路,组建镇江汽车科研生产联合集团,由该集团管控生产资质和产业目录。

不过,镇江市委宣传部和镇江市经信委否认了干预案件的说法。“汽车生产资质是稀缺资源,审批十分不容易,所以我们都会保护,以此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镇江市经信委办公室主任朱利荣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这几年精功汽车在镇江确实发展得很一般,其中有企业战略发展的问题,也有企业融资的问题。“我们建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但最终肯定是要依法办事,要尊重法院的宣判结果。对于企业的合理诉求,我们也要支持,但是关于资质还是要法院来宣判。”

精功汽车一位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迟迟未至的宣判已经让精功汽车面临种种困难,公司整体形象受到影响,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已经开始失去信心,部分员工主动离职,与公司合作的银行对官司也十分关注。“受这个案件影响,我们的业绩和去年相比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延伸阅读

中国汽车产业壳资源的利益之争

号称“中国汽车生产目录侵权第一案”的江苏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起诉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侵权案,将我国汽车行业普遍存在的借壳造车现象再次拉回人们的视野。对此,国内一家汽车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两家企业之所以争夺壳资源,是因为在汽车行业里,壳资源有其独特的价值。

“壳”成进入行业重要突破口

“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是借用壳资源已经不是新鲜事。”上述业内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目前想要获得汽车生产资质相当困难,我国目前有部分已经取得生产资质的企业由于近年来生产量较少,这些壳资源就成为资本进入我国汽车领域的重要突破口,所以借用壳资源也是一些想要投入汽车产业但是苦于没有汽车生产资质企业的一贯做法。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上海大众、北汽、东风日产等企业都有通过借壳进行异地建厂的先例。

一位资深的业内人士表示,“当拥有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没有钱的时候,就可以找其他企业进行合作,从而将汽车生产资质作为筹码大赚一笔。”

“壳”成行业不可再生资源

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人大会议作的政府报告称,将控制汽车产能的增长,推动企业兼并重组。

“这就意味着将少发或者不发新的汽车生产资质,而那些企业闲置的汽车生产资质将成为众多企业眼中的不可再生资源,而由于真正值得收购的车企并不多,所以那些资不抵债的车企们反而成为抢手货。”一家汽车行业协会的负责人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通常汽车企业都占有大面积的土地,由于企业长期不生产所以导致土地长年闲置,而当时车企拿地价格都比较低,这就导致有些企业在觊觎汽车生产资质的同时,低价圈地,然后等待合适的出售机会以牟取暴利。”

本案中也出现了类似情况,镇江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指责精功镇江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汽车产业为噱头前往内蒙古鄂尔多斯大肆圈地。而精功镇江公司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指出,江苏天洋集团以发展汽车产业为名,在江苏句容和连云港大肆圈地,“他们此次争夺汽车生产资质就是因为在连云港弄了一块地,如果没有资质,他们的汽车产业就做不大,到时候政府就有可能收回土地,这就会导致他们无法达到靠土地获利的目的。”

对于汽车企业借壳的问题,一位汽车行业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面对长期的借壳、卖壳情况,主管部门其实也清楚,但是没有办法管,因为从政策上要一刀切杜绝壳资源交易,无论是对壳资源的所属企业,还是对利用壳资源的接盘企业,都有失公平,同时也将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所以此案作为我国汽车生产目录侵权第一案,无论结果如何,都将为以后处置类似事件立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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