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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来/欧拉车主维权律师 林丽鸿:新汽车维权的举证更难

2022年03月15日 16: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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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凤凰网汽车

凤凰网汽车访谈 (文/滨妮 编/青竹)

外界将律师林丽鸿同新汽车维权联系起来,多是源于2021年8月12日,发生在沈海高速涵江段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蔚来ES8的车主,上善若水投资管理公司、意统天下餐饮公司、美一好品牌管理公司创始人林文钦不幸丧生,林丽鸿是其代理律师。

该案为智能汽车上了关乎生命安全的郑重一课,发展中的智能网联汽车驾驶技术被拷问,行业内外尤其是消费者呼唤法律的严肃庇护。

“新能源汽车问题事件爆发后,其实相关部门很快就着意加强相应举措,紧急出台相关规定,但要理解国家立法需要历经一定进程”,林丽鸿如是说道。

律师如何在法律对于汽车方面直接指导性的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等还不完备的情况下,为消费者实现维权?

林丽鸿称,目前只能通过其他相关法律的间接性维权。

“比如事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的知情权,我们就打知情权。车企需要举证,在向用户交付车辆时,尽过告知义务,而不是需要消费者举证自己没接受过告知。就像超市里的食物包装上要主动、准确标明食品的配料,这是厂家的责任。”

有些厂家会说,用户手册已经尽到知情权。

“这里有一个问题,给消费者提供用户手册是在消费者购买前还是购买后?多数时候,消费者拿到用户手册都是定金付了很久以后,交付车辆时,而不是付定金的同时。但真正的告知要在购买行为发生之前,就像我买牛奶前要明确脂肪含量等相应数据一样。而不是在汽车消费者在发生事故后,车企再来告诉他,在用户手册的第几页有提到。就算国家当前没有法律规定,也应该有相应行业标准,要考虑产品实际情况和用户的使用习惯。”

另外一个维权方向,是《产品质量责任法》中对缺陷产品的相应规定。

“汽车属商品,就受《产品质量责任法》约束。但目前困难之处在于没有明确车企需承担举证责任,更多情况下,是消费者在举证。这就要求消费者在购买车辆的同时,要具备法律意识,保留好相应材料。我在做大量维权时发现,不少消费者在购买汽车这种大件商品,居然不保留购车合同。没有购车合同,意味着想去举证双方买卖关系,要额外提供网络汇款凭证、双方聊天记录等很多辅助证据,无形中为自己增加了举证责任。”

一些4S店针对这种心理,以小奖品、小权益的方式诱惑消费者放弃发票。这种情况下,林律师表示,也会为主张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则带来麻烦。

除以上可能的维权抓手外,林丽鸿也谈到了律师视角下的维权掣肘。

“比如,消费者个体收集证据的能力相对较弱,特别是数据等都是由车企来保管,调取数据的难度大,其真实性也存疑。此外,很多鉴定机构并不懂智能汽车的原理,不了解软件与算法,这也导致鉴定行业很难提供真正公正的鉴定结果。”

“很多尝鲜的用户,选择新汽车要么冲外观,要么赶时髦。由于信息的不匹配和知识结构的差异性,面对车企的宣传,消费者很难发现交付车辆与公关宣传中的差别,但虚假宣传实际含有欺诈和违约的成分。”

由于汽车行驶涉及公共安全,所以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范范围内,但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实则给了新汽车厂商更多空间。

“制造商推行的产品是自动驾驶或辅助驾驶功能,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时,并没有如因车辆质量问题导致交通事故而承担责任的相应细则,目前一旦事故发生,都是驾驶员(消费者)最终买单,但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当交警在认定事故责任时,仍是运用传统汽车的评定思维,认为只有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似乎只存在前车、后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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