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确认了相关消息。从今日起至明年底,海南省单位和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资格条件及数量不受《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限制,可按需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此次公告也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文件精神和《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19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而出台。
海南省于2018年8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规定,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将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实施不到一年,海南省就放开了新能源汽车的增量指标。
同时,此次海南省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力度非常大,非海南省户籍、未在海南取得居住证、甚至未在公安机关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等情况,都可按照需求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今年6月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明确指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不到一个月时间,海南省政府就用实际行动做出了响应。
虽然此次海南省对新能源汽车的全面放开有规定限时,但传达出了地方政府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积极信号和态度。在国内的众多一二线城市中,不乏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各种限制,海南放开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接下来会有一二线城市跟进吗?(文/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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