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开车在外,都时常谨记着要注意规避大货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主要是因为大货车本身体积大,再加上运货花费高,很多货车都基本超载超限,一旦出现意外,受损的永远都是小车。所以,近年来交管部门也一直在严抓大货车“超载超限”,只要违规,就施行”一超四罚“。
我们说的“一超四罚”指的是超载超限车辆上路后,被交警查到,会对车辆、驾驶人、运输单位以及货运源头四方进行处罚,具体如下:
1、一年内存在3次超载超限行为的车辆,由路政部门吊销该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1年内存在3次超限超载行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由运政部门责令停止道路经营性运输行为。1年内未满3次的,由运政部门给予该从业人员《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记分处罚:1次记10分;2次记20分降为B级,进行18学时继续教育,列为企业重点管理对象,不得承担春运等重要运输任务。另外,如果连续3个年度被列为B级或1个年度内被3次记20分,撤消从业资格证。
3、1年内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运输车辆超过总数的10%,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经公安交警或路政管理部门认定,对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的货运源头单位给予每次1000元的处罚。
可见交管部门对超载超限的处罚还是挺严格的,但我们平时仍然能看到不少超限车辆在高速上狂奔,难道他们还没被罚怕?还是说执法方式并没有对违规车辆造成威慑?
而不少车友也认为“一超四罚”是个怪圈,本身司机肯定知道超载超限的严重性,可老板想多赚钱,为了生活,拉得也就越来越多,最终受伤的依旧是老实本分的货运司机。
事实上似乎也是如此,治超却没治标,短期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长期来看,不少百吨王拿钱通行,治超现场如同虚设,交管,路政以及运管各方面执法没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一超四罚也就没落到实处。
所以,要想根治超载超限,就该从源头装货就开始杜绝,而不是等到上路了被查到才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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