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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7:30| 奇瑞集团与京东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途虎养车新增拍卖和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可能造成电池热失控 部分欧拉IQ被召回

2021年08月08日 11: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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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只懂车

一周热点:

奇瑞集团与京东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舍弗勒二合一电驱动桥在太仓正式投产

汽车后市场用品电子商务平台爱车小屋撤回上市申请

可能造成电池热失控 部分欧拉IQ被召回

人工智能加码 采埃孚宣布推出ADAS.ai

现场播报

奇瑞集团与京东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车家号:日前,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在车载智慧座舱解决方案推广应用、前瞻技术共研、智慧场景解决方案等领域深入合作,共同推动中国汽车产业智能化技术的新突破。

在车载智慧座舱解决方案方面,双方将基于各自产业资源及技术优势,共建联合创新实验室,重点聚焦应用场景及市场需求的开发。在智能网联汽车方面,双方将重点推进液晶天线、薄膜天线、调光玻璃、车窗显示、OLED车载照明等的创新研发及深度应用。在创新物联场景方面,双方将共同挖掘智慧城市、智慧工厂、智慧园区、智慧金融、4S店营销等的智能化及数字化新商机,携手创新商业模式,打造行业标杆。

在全面拥抱智能汽车时代的过程中,奇瑞集团正加快与高科技企业的密切合作,与包括京东方在内的技术链、产业链上众多一流企业强强联手,开展了一系列“协同、跨界”的重大战略合作。

舍弗勒二合一电驱动桥在太仓正式投产

@亚讯车网:近日,知名供应商舍弗勒在太仓制造基地举行仪式,庆祝二合一电驱动桥正式投产。作为舍弗勒在电驱动领域的又一款创新系统解决方案,该产品的投产是舍弗勒不断加强本土生产、积极响应客户需求的表现。

二合一电驱动桥是舍弗勒电桥家族谱系中的一款系统解决方案。该款电桥采用同轴式设计,集减速器及永磁同步电机于一体,其中减速器采用了舍弗勒标志性的级联式行星排和轻量化差速器,扭矩密度可达240N·m/kg,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该款电桥具有结构紧凑、功率密度及系统效率高、NVH性能优越、反电动势低等特点,可实现较宽的速比范围,最大输出扭矩达3200N·m。得益于模块化设计,该电桥可满足不同的性能要求,适配不同车辆平台。据悉,搭载该产品的首款中国品牌车型即将上市销售。

后市场资讯

汽车后市场用品电子商务平台爱车小屋撤回上市申请

@AC汽车:7月13日,中国B2B、B2C汽车后市场用品电子商务平台爱车小屋(Car House Holding)申请撤回赴美IPO计划,称其不进行普通股公开发行。

爱车小屋于2020年6月12日向美国证监会递交招股书,在2020年7月24日更新招股书。根据最新招股书,爱车小屋原计划在纳斯达克上市,发行385万股股票,发行价格区间为6.50-7.50美元,筹资约2412万美元。

公司计划将收益的30%用于提升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分析和运营能力;25%用于品牌和产品的市场营销和推广;25%用于升级生产设施和设备;20%用于行政管理和流动资本。

途虎养车新增拍卖和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

@太平洋汽车网:近日,途虎养车关联公司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新增拍卖业务。途虎养车的该关联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胡晓东,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由上海息壤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

今年6月25日,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成都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即成都途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肖志飞,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等。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途虎养车网关联公司上海阑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

年5月初,途虎养车还与四维智联共同宣布,双方将基于各自的产品与服务,建立全面而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将在战略合作框架下,实现品牌、产品、营销、内容、平台、数据等方面的合作。看来,随着网点的增加和客户资源的积累,途虎已经将经营业务拓展到更多的领域。

智能网联

丰田收购无人驾驶地图/数据公司Carmera

@财经网:7月14日,丰田汽车宣布已收购了美国无人驾驶汽车地图和数据提供商Carmera。这标志着丰田在自动驾驶技术方面的最新投资。

此次收购是通过丰田新成立的子公司Woven Planet进行的,交易价格未予透露。两家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收购Carmera将使丰田获得实时高清地图,这对自动驾驶汽车进行自动定位和导航至关重要。自2018年以来,丰田与Carmera一直在一些项目上进行合作,包括精确更新高清地图上重新绘制的车道标记的技术。

今年早些时候,丰田以5.5亿美元收购了出行公司Lyft的自动驾驶技术部门,并投资了为车队业务提供自动化的Ridecell。这家日本公司还有其他自动驾驶合作伙伴关系,包括与日本软银集团的一家合资企业,以及在中国滴滴和新加坡Grab的股份,并正在与通用汽车、供应商和芯片制造商组成一个财团。

人工智能加码 采埃孚宣布推出ADAS.ai

@盖世汽车:日前,采埃孚宣布正在为高级辅助驾驶虚拟工程和数字验证引入一套新的基于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可扩展组件,名为ADAS.ai。ADAS.ai可以帮助汽车制造商加速为乘用车和商用车开发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也可应用于采埃孚以及其他一级供应商开发的高级辅助驾驶系统。

采埃孚在ADAS.ai方面取得了两项突破:第一,建立了一个通过收集全球范围内验证L2+高级辅助驾驶系统所需的所有场景和里程并基于超高精度的多传感器系统同步后的数据组;第二,采埃孚使用以色列雷霍沃特市Cognata公司开发的专有人工智能技术。

ADAS.ai是基于云端的系统。与传统的基于实地驾驶和现有仿真技术的工程和验证相比,它具有显著的成本和质量优势。基于实地驾驶衍生数据,该系统可在完整L2+场景在工程和验证阶段以不同位置的进行回灌点注入,以完成“虚拟”或“全传感器”模式来显著加快工程和验证过程的速度,提高效率。

厂商动态

可能造成电池热失控 部分欧拉IQ被召回

@搜狐汽车:日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7月16日起,召回部分长城欧拉IQ电动汽车,共计16216辆。召回范围:2018年7月7日至2019年10月30日期间生产的长城欧拉IQ电动汽车,共计16216辆。

召回原因: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搭载的部分动力电池的一致性与BMS软件控制策略存在匹配差异。长期连续频繁快充后,电池性能下降,极端情况下可能发生动力电池热失控,存在安全隐患。

解决办法: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将免费对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动力电池进行检测,并刷写适应工况场景的控制策略软件,必要时更换电池模组,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召回维修前,在车辆出现“动力电池故障”文字及声音报警提示时,用户应放慢车速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联系最近的经销店进行处理。

2021年底交付 福特电动车城市店开业

@新浪:2021年7月17日,福特电动车首家北京城市店开业,同日深圳、青岛、成都、东莞等四地城市店共同开业。按照规划,Mustang Mach-E将于秋季开启预定,2021年年底开始交付。官方表示,该城市店拥有三大使命,即让更多用户体会Mustang Mach-E所代表的黑马精神;此外,城市店还是Mustang Mach-E车主、粉丝们的聚会平台;不仅如此,该城市店还将对赛车与汽车文化传播,Z时代生活方式分享。

在城市店开业同时,官方正式公布了用户权益,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车合同正式签署,并于约定时间内完成提车的用户,可按照2021年国家新能源汽车价格补贴标准享受车辆价格补贴。因未来改策补贴力度减弱导致的价格差额,由福特电动车事业部承担。

Mustang Mach-E对于福特品牌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是福特电气化转型的首款产品,也将承担福特重回主流市场的试金石。随着该车上市并开展城市店,此举将正式展开对国内汽车市场的进攻,究竟实力如何,值得我们拭目以待。

综合资讯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在7月16日正式开市

@易车:7月1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官网发布公告,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于2021年7月16日开市。上交所还发布消息称,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成立前,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账户开立和运行维护等具体工作。

按照全国碳市场的规划,电力行业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率先被纳入的行业,后续将有更多的行业被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其中,钢铁行业将在“十四五”期间尽早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此外,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也有望在“十四五”期间陆续纳入全国碳市场。

据统计,待重点行业全部纳入碳市场后,覆盖的年碳排放总量预计在80亿吨左右,约占全国碳排放量的70%-80%。业内人士预计,2021年我国碳交易市场成交量或将达到2.5亿吨,为2020年各试点交易所交易总量的3倍,成交金额将达60亿元。

罚款额降低 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拟修订

@汽车之家:2021年7月12日,交通运输部起草了《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后的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对此作出了调整,大幅下调了罚款额度,分别为:对未取得人证(网约车驾驶员证)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车证(车辆许可证)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对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具体改动:

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交通运输部拟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按照以下规定分别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处以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交通运输部删除第三十六条中的“网约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二)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三)违规收费的;

(四)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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