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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人】监管整治OTA ,手段之下有备胎

2021年08月20日 14: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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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汽车人传媒

限制任意OTA,不光是维护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也是对单车智能自行开发导致的“失范”,予以纠偏。如果单车智能的下一步受限于现实,智慧城市则从不成熟的“备胎”,一跃成为主角。

文/《汽车人》孟华

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征求意见和广泛讨论,工信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内容包含5个部分、11项内容。

“意见”现阶段只是行业指导,尚等待更具体的执行层面措施配合。不过因为技术更新可能比较快,近期上升为法律的可能性不大。

其中最受公众关注的,莫过于数据安全和OTA(在线升级)方面的内容,两者又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至少从OTA内容上来看,去年11月工信部提出的要求是厂家进行OTA之前要“备案”。而“意见”虽然仍然坚持“备案制”,但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必须提前申报,未经审批不能OTA。

也就是说,OTA的路子虽然貌似没有完全封死,但规则完全变了。此前后台单改变技术状态的“飞刀玩法”,现在行不通了,一夜回到解放前。

软件迭代走火入魔

在没有OTA手段之前,主机厂商对产品软硬件质量是如何把控的?在量产之前就必须冻结技术状态。因为涉及到备料、生产线调整(数控编程、预置模具等)。对于软件而言,更是早早就固化状态,烧录进固件中。

车卖出交到客户手里之后,厂家也可以更新软件,但必须召回到门店,用插入介质的方式更新,这样就不可能瞒住客户。召回也不可能低调,要向监管机构说明原因,也负有向客户解释的义务,还要附带局部或整体延保等措施。总之,即便纯软升级,成本也比较高。

而现在某种程度上,OTA已经被滥用了。不少厂家都采取硬件预埋,软件后期升级的路线。在现有算法和传感器还不够好的情况,车企花大价钱配置的硬件系统,上自动驾驶芯片、上激光雷达、上大域控,指望的是将来能发挥更大的功用。

这么做,未必是站在用户的角度考虑。硬件配置可以作为卖点,但掩盖了自动驾驶软件拉胯的现实,指望消费者做免费的实验员,做众包测试。更有甚者,用OTA手段,掩盖设计制造缺陷,避免召回成本和舆论压力,更规避监管。

现在“意见”一出,OTA就不再是后台一条命令的事儿了。OTA必须通过审查(与不许OTA只有一线之隔),那么这些硬件投资就会打水漂,软件迭代的路也被掐断了。

审批手段的三重猜想

那么有意思的桥段来了。如果头铁的主机厂申请OTA审批,又将会发生什么,即监管部门到底如何审批?

一种猜想是实审,即从源代码走查开始,所有功能模块、所有变量、函数调用都要查到。

软件第三方审查的工作量有多大,懂的都懂。事实上,后来接手的程序员很多情况下都不敢动前任的代码,新功能靠打补丁。而层层叠叠的“上古”代码,想查清楚几乎不可能,除非团队执行非常近乎偏执而洁癖的开发原则。监管机构面临多个审查任务,即便外包,也不可能有耐心陪软件开发团队“重走长征路”。

另一种猜想是“虚审”,即只进行程序性审查,不直接查软件系统,不检验实际效果。这种形式,和“备案制”已经没有太大区别了。

这两种显然都有弊端,前者费力不讨好,后者无法形成有效监管。监管机构很可能采用的是第三条道路:跑仿真。

监管机构委托专业第三方,让车企新系统在仿真系统中跑合,至少满足系统失效识别与安全响应、人机交互、数据记录、过程保障和模拟仿真等测试验证的要求。

其实除了模拟仿真,其他的要求都比较容易过关,问题就在于仿真本身。国内模拟仿真系统开发刚刚起步,现有的仿真测试软件倒有一些(譬如Carmaker、CarSim等),但它们测试自动驾驶的能力都比较弱,尤其欠缺对感知层性能的公允评价体系。

如何提供让各家车企都信服的仿真系统,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监管机构既然声称要“审查”,车企必须假定前者已经拥有了有效评价体系。

要么是国外购买成套仿真系统,要么就只跑合数据融合部分,剩下的考核内容交给实车路测检验,相当于一套半实物仿真系统。

但问题又来了。如何对各大车企的技术方案做适配?比如说,对于特斯拉的纯视觉技术方案,和国内当前正在上车的激光雷达方案。二者的仿真系统传感器模型差别极大,分别适配也有极大的工作量。

多路摄像头采集到的影像数据,与激光雷达同步渲染的方案(前融合),需要分别模拟激光雷达点云和对应图片,仿真模型设计难度之大,和真正开发系统难度差不多。

这个时候,需要开发一套完整的系统,确保能适配各大车企技术方案的仿真系统,同时二次开发要很简单。

即便采用半实物仿真,测试场景如何评定?性能边界在何处?

鉴于这些问题难度很大,如果监管机构采取认真负责的“实审”,审批过程也会比较繁琐,OTA申请就很难通过。

当然,我们相信“意见”已经出台,虽然具体办法还未公布,但匹配的操作层面必然有所准备。

备胎已经上线

目前各家推出的L2系统,虽然有差异,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人机共驾”系统。它必须设计人机互动、失效识别与安全响应、数据记录和分发等内容。底层逻辑思路大致都差不多,都走的是一种单车智能模式。这和百度、谷歌为代表的Robotaxi设计思想有差异。

以上两者,都和以V2X为手段、以算力云端部署、智慧道路基础设施为支撑的“智慧城市”思路,有根本性区别。

如果OTA迭代进化为手段的单车智能,发展上陷入了误区,作为国家级顶层设计的智慧城市,是不是会重新获得青睐?以前因为智慧城市涉及的基础设施投资太过昂贵(解决得也最彻底),5G网络处于组网初期、车联网技术仍处于基础网开发阶段,提出条件尚不成熟。

现在OTA这条路掐住了,是不是意味着监管层面对“智慧城市”寄予更大的期望呢?

近日,工信部科技司官员表示,我国已建设了四个国家级车联网的先导区,分别位于无锡、长沙、天津、重庆。

这4个地方侧重点有区别,长沙重点构筑C-V2X网络,优先推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车辆的应用场景创新;天津探索无人物流配送、无人环卫等创新应用场景;重庆主打复杂道路交通特征和特殊路况的全场景测试与规模化商用;无锡走得最远,目前探索第二阶段商用化、可落地场景。

这些“先导区”并非仅是试验场,而是一个缩小版“未来交通特区”,是为了推动车联网大规模应用,而部署的示范场景。

车路云协同下六大场景、29种功能中,就包括自动驾驶,而且是级别较高的自动驾驶系统。因为不需要考虑有人无人混行的路况,该试点系统的可靠性甚至高于现行的商业落地方案。

单车智能的优势,是兑现一部分商业价值,滚动发展;但劣势也很明显,就是OTA导致的信息安全、消费者知情权和市场竞争环境的劣化。

限制任意OTA,不光是维护消费者的财产权、知情权,也是对单车智能自行开发导致的“失范”,予以纠偏。

如果单车智能的下一步受限于现实,智慧城市则从不成熟的“备胎”,一跃成为主角。这中间要解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一点都不比单车智能小,但起码是值得探究的新途径。我们没必要完全依赖现有商业方案,一棵树上吊死。(文/《汽车人》孟华)【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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