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车辆常在汇流处争抢道甚至引发交通事故?“拉链式”交替通行,了解一下!近年来,多个城市全面推行交替通行交警部门将会对对抢道行为进行重点管理违法必被罚!什么是交替通行?交替通行又称“拉链式交通通行”。顾名思义,当前方车道减少、车辆排队通过时,车辆需像“拉拉链”一样,右边一辆、左边一辆交替驶入前方车道。
交替通行示意图。作用: 可有效提升车辆汇流处的交通秩序,让道路通行更高效有序,同时降低事故的发生。但交替通行的方式并不通用,一般适用于路面比较平缓、视野比较开阔的路段。交替通行标志。交警部门会在路口前配备清晰明了的交替通行标志和标线,引导车辆依次交替通行。大家看到了可要注意!
目前有哪些城市在严查此类违章?杭州:去年8月起全面推行交替通行,首违不罚。在去年8月1日起,杭州在高架快速路全面实行匝道“交替通行”的措施。对未导致交通事故的,杭州交警实施“首违不罚”即予以警告;第二次违反的要处罚,依法罚款100元;对因违反规则导致交通事故的,将依法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广州:违者罚100元,共执法6200多宗。在去年3月起,广州交警已在20个立交桥、高架桥上桥位以及匝道交汇处新增实施交替通行措施。同年4月10日起,广州正式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人拍照取证,并处以100元罚款。
上海:罚款200元!在17年,上海专门抓拍“未按规定交替通行”电子警察就已增至11套!根据规定,未按规定交替通行可处以罚款200元。深圳:最高可罚500元!从2015年开始严抓,按照相关条例,违规的车辆驾驶人,将被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3次以上的,从第3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处罚依据难道车道合流处不是谁在前面,谁先走吗?哪来的顺序?并不是,法律中有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若违反,可以处以20-200元罚款。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关于交替通行的相关答疑问:如果另一侧车道没车或者后车离我很远,我还需要在原地等待,直到有车过来再交替通行吗?答:不需要。一侧车道没车或者后方车辆离得很远时,不需要交替通行,只有在很多车辆“汇”入路口时才需要交替通行。
是否会被罚这主要看司机有没有主动抢道的行为,抢道明显的话肯定是要处罚的,到这种路口,一定要注意有主动刹车的行为,一般就不会违反交替通行规则。总而言之,路遇设立了“交替通行”标志的路口。不再是“狭路相逢勇者胜”,而是“让者”胜!否则不仅要被罚一旦出了事故还要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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