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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司机”避行人出车祸 状告5单位获赔

2014-12-08 15:42:05
来源:三峡宜昌网-三峡商报 作者:李理

无证司机酒后驾驶撞上行人,当阳男子谢某为避让该市民再撞上电线杆。出院后,谢某将电线杆所有人某网络公司等5家单位告上了法庭。日前,当阳法院判决被告网络公司及当地村委会分别赔偿谢某13000余

2013年初的一个晚上,晚餐时喝了点酒的谢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在当阳市王店镇白河村一组水泥路段时与对向靠右行走的市民某发生刮擦,随后谢某继续向前行驶了20余米,撞上了右侧的电线杆。巨大的冲击力让谢某连人带车重摔倒地,受伤严重。经过两个多月的住院治疗,谢某一家花去了医药费8万多元。谢某及妻子都是农村居民,经济条件一般。随后,谢某将电线杆的所有人当阳某网络公司、村委会等5家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5家单位赔偿9万余元。

对此,5家单位认为谢某无证驾驶,且车后搭载超宽物品,自己撞了电线杆,应该由其个人负责所有费用,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法律规定,村道两侧边缘起向外延伸不少于1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在湖北省范围内,村级公路两侧边缘起向外延伸不少于1米的范围为公路用地,在该公路用地范围内不得实施设置障碍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而被告的某网络公司在公路边缘外侧30厘米处埋设电线杆,违反了法律规定,对公路通行安全造成危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村委会作为事故发生路段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网络公司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埋设电线杆的行为未予制止,未尽相应管理职责,对谢某所遭受损害,亦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是,谢某酒后驾车,并与行人发生刮擦,是导致其与电线杆相撞并受伤的直接原因,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对其受伤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

随后,当阳法院判决网络公司及当地村委会分别赔偿谢某1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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