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雷诺-日产联盟应尽早合力构建未来新体制

日媒:雷诺-日产联盟应尽早合力构建未来新体制

凤凰网汽车讯 据日本产业经济新闻网报道,距离日产前CEO戈恩东窗事发已过去一个月。媒体中不乏斥责卡洛斯·戈恩因私损害日产利益,以及批判法国雷诺与法国政府策划架空日产的论调。然而,日产-雷诺联盟已建立20年,一味否定其价值并无意义,也不能带给雷诺-日产一个美好的未来。(编译:Veronica)

雷诺与日产分别明确表示,今后将继续维持雷诺-日产联盟,但戈恩被捕导致联盟的未来迎来了剧变。

如果追究日产的经营责任,那么将会给经营带来不稳定因素。如果日产与雷诺之间的信赖关系出现问题,或将会使联盟的功能大打折扣。日产的前路不明,由此给企业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容小觑。

根据《重组联盟主协议(RAMA)》第三次修订的要义,“雷诺的作用为,对于日产董事会向日产年度大会提交的日产董事任命、解聘及报酬相关决议投赞成票,不向日产年度大会提交未经日产董事会认可的决议,并不向此类决议投赞成票。上述决议雷诺须按照日产董事会的意见投票。否则,日产可不经雷诺事先同意而获得雷诺股份。”

此版联盟协议修订于2015年,当时法国政府制定弗洛朗热法(Florange Law),向雷诺与日产的联合施加压力。时任会长戈恩在当时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为保持日产经营独立性与法国政府斡旋并成功,最终获得联盟协议的修改权。

雷诺虽持有日产决议权的43%,但实际上难以决定董事的任命及解聘。日产董事会的作用较为重大,可以说是影响雷诺-日产联盟未来的重要力量。

一旦法国政府通过雷诺损害日产经营独立性,日产可通过董事会决议购买雷诺股票。只要将对雷诺的出资比例提高至25%以上,即可通过日本国内公司法剥夺雷诺对日产的决议权。

另一方面,如果日产董事会决议未达成一致,则雷诺不可增购日产股份。为获取对日产的控制权,雷诺须用43%的决议权将董事会改造为对自身有利的环境。然而,从目前RAMA的条件来看,这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日产希望整理与雷诺的资本关系,一共有三种方案。第一种,以法国政府和雷诺干涉日产独立经营为由,增购雷诺股份,将比例提高至25%以上,使得雷诺失去决议权。同时,要求重新整理联盟中的投资关系。然而,这一方案可能会导致联盟功能不完整,并且存在联盟解体的风险,因此很难认为这是一个现实的选择。

第二,将联盟的稳定作为重点,在不改变目前股份出资结构的前提下重建信赖关系。为此,需要日产雷诺达成一致,以确保日产独立性的程度高于目前RAMA中的规定。

第三,将恢复信赖关系作为重点,对于双方持有对方股份不超过25%的现状进行再平衡,改变资本结构,以对等的资本与精神维持联盟。

雷诺与日产须尽早稳固经营模式,重建联盟。联盟的信赖关系一旦受损,将很难恢复;而如果持续内耗,几年过后,也只会让竞争对手持续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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