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备受关注的特斯拉维权事件仍在持续发酵。
4月22日下午,特斯拉向媒体公开了事故发生前1分钟的行车数据,并作出一份文字说明(详见此前极目新闻报道)。对此,维权女车主的丈夫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其侵犯了车主的个人隐私权和消费者权益,他会立即向郑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23日上午11时许,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特斯拉在将车辆发生事故前一分钟的数据公布前,从未与他们取得过联系。
“这侵犯了我们的个人隐私权以及消费者权益。”李先生说,行车数据属于个人隐私,特斯拉未经他们允许,擅自将其公布给媒体及大众,让他感到十分诧异。
23日下午,特斯拉方面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早在今年2月27日,郑州特斯拉体验中心福塔店的相关负责人,便通过口头播报的方式,向当事车主提供了事发时的行车数据。当天,当事车主就已经通过其个人微博,公布了相关行车数据。他们认为,目前公布的车辆发生事故前一分钟的数据,并不存在侵犯车主个人隐私的情况。
当事人微博公布数据截图
对于这一说法,李先生表示并不认同。李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前他们确实在个人微博发布了数据的相关信息,但那时他们总共只发布了5秒钟的行车数据,但特斯拉方面却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放出了事故发生前1分钟的行车数据。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介绍,《民法典》中界定了“隐私”及“个人信息”的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陈亮认为,在现行法律规定下,特斯拉公布的相关驾驶技术数据,并不涉及住址、交通路线等私密、特定个人信息,不构成侵犯个人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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