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乐”即将转正 未来得称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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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乐”即将转正 未来得称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

日前,爱卡汽车获悉,为促进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于近期开展了《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本次修改主要增加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的术语以及技术要求,包括外廓尺寸、整车整备质量、轮胎、电安全、超速限制、制动性能、稳定性、动力性能等等。

意见稿显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low speed battery electric passenger car)的定义为:座位数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小于70km/h的纯电动乘用车;车辆外廓尺寸的长度应不大于3500mm,宽度应不大于1500mm,高度应不大于1700mm;整车整备质量不应超过750kg。

对于车辆的动力性能要求,意见稿指出,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0-30km/h的加速时间不大于10s,通过4%坡度爬坡车速不小于20km/h,通过12%坡度的爬坡车速不小于10km/h。此外,车辆的蓄电池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应低于70Wh/kg,按照GB/T 18386.1测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其值应不小于1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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