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代步车的末日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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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代步车的末日终于来了......

7月12日,北京交管局官方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通告提到,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三、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六、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过本通告可以看出,对于查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北京留出了两年多的过渡期。而等到2024年1月1日后,这些违规车辆将不得上路,甚至连停放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都将依法查处。至于此规定在北京开始执行后,其它城市是否会跟进目前还不得而知。

不过,结合前一阵我们报道过的“老年代步车或将合法化”的新闻,也就是天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针对《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要求》修订进行讨论,初步拟定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内容添加进去,并在其中对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进行定义以及规格要求来看,国家在整治老年代步车乱象的同时,也在寻找让“老代”合法的方案。

只是,如果“老代”合法化,那是否也要像传统新能源车那样需要指标、驾照、保险等合法手续呢?如果不需要,“合法”二字又从何谈起?如果需要的话,这对于如今“老代”的主要购买人群来说,又是很难实现的。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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