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社快报】马来西亚7月起实施进口电动车最低价格及功率限制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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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社快报】马来西亚7月起实施进口电动车最低价格及功率限制新规

自7月1日起,马来西亚针对整车进口(CBU)电动车实施新规定,要求申报的到岸价(CIF)不得低于20万林吉特,且电机功率不低于180kW。由于终端零售价需在到岸价基础上叠加税费、运营成本及利润等,实际售价将显著高于20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33万元)。该政策限制了主打性价比车型的价格优势,可能削弱相关车企在当地市场的竞争力,并导致消费者购车成本上升,进而影响电动车在马来西亚的普及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