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社快报】小鹏汽车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涉事方被判道歉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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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通社快报】小鹏汽车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二审胜诉,涉事方被判道歉并赔偿

小鹏汽车近日公布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的二审胜诉结果。2026年7月,北京鑫尚广告有限公司因在其运营的“汽车点评”系列账号发布歪曲事实、侮辱诽谤小鹏汽车经营及产品的信息,被法院终审判决向小鹏汽车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同月,贾佳因在其新浪微博账号“贾佳HondaYes”发布类似侵权内容,二审维持原判,被判令公开道歉并赔偿小鹏汽车相关经济损失。小鹏汽车表示,将持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歪曲事实、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