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通社快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拟提高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致事故的处罚标准

【网通社快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拟提高开车使用手机等行为致事故的处罚标准

8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对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或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草案同时明确,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已禁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行为,依据现行规定,此类行为处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