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配备全隐藏门把手!四部门征求意见,严格限制21类创新设计

车东西(公众号:chedongxi)
作者 | 郭月
编辑 | 志豪
四部门连发4则文件,对全隐藏式门把手、升顶座舱、智驾“小蓝灯”等21类汽车创新设计做出规范。
车东西10月10日消息,就在刚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部门发布《通知》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通知》给近年来层出不穷的汽车创新设计套上“安全准绳”。
在产品创新设计审查评估方面,《通知》附带的《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一共提出了二十五项要求。
这些要求覆盖了组合驾驶辅助或自动驾驶功能、异形方向盘、虚拟操纵件(触摸按键、压感按键等)、全隐藏式门把手、新型人机交互系统、电吸门、“零重力”座椅、升顶座舱结构、灯具与灯语、显示屏、非金属材质车门、电子后视镜、空气悬架、非常规保险杠设计等21项创新设计。
说白了,就是哪些设计能用、怎么用、用的时候要注意什么,文件里都给出了明确说法,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
2、不能采用折叠显示屏和柔性显示屏。
3、限制升顶座舱功能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
4、限制“零重力”座椅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
5、电吸门系统必须能在断电、故障等情况下手动打开。
6、灯具和灯语不仅要考虑自己,还得评估对其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影响,也要评估维修成本。
7、车辆行驶过程中,不能允许非驾驶人通过语音或手势等新型交互方式直接操控车辆。
8、组合驾驶辅助或自动驾驶系统,必须经过充分的实车测试验证才能上路。
一、四部门连发4则文件 规范汽车设计研发测试全流程
这次四部门发布的《通知》提出6大要求:提高产品创新设计安全环保技术要求;建立产品创新设计审查评估工作机制;提高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要求;压实汽车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把汽车产品检测认证关;强化监督检查。
同时,《通知》还附带了三份文件——《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新增)》、《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从设计、研发到测试验证,全流程都做了规范。

▲《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新增)》部分清单
在创新设计准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了一个时间节点:自2027年1月1日起,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型,车企必须增加填报创新设计相关的技术参数,并且这些参数不是填完就完了,而是要纳入工信部的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
换句话说,车企报什么,就得造什么,不能报一套造一套。
产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外,车企要根据《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对产品进行安全环保评估,验证材料要作为产品技术功能的说明材料一并提交。如果没按指南要求做测试验证、验证不充分,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工信部不会予以公告——这意味着这款车不能上市销售。
对于已经取得《公告》的车型,如果涉及创新设计,车企要在2027年7月1日前向工信部补充报送技术参数和验证材料。
过了这个期限还没补报,且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车企必须立即停产,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召回。有关技术服务机构也要立即停止接收相关产品的合格证信息。
在研发测试验证方面,《通知》要求新申报产品按照《汽车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的测试验证。其中,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低于30000公里。
简单说,就是新车不能只在实验室里跑跑数据就上市,得真刀真枪地跑够里程、经历完整“两冬一夏”考验。

▲研发测试验证项目有关标准清单
二、遇到安全事故车企应主动调查 产品存在缺陷车企应主动召回
除了设计和验证上的要求,《通知》还特别强调了车企的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在获知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发生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或碰撞等安全事故时,应主动开展调查分析,排查安全风险隐患,记录分析所需关键数据并确保数据真实性、完整性;在公安机关依法开展交通事故调查时,汽车生产企业应及时提供数据和技术协助。
这意味着,车企不能对事故“装聋作哑”,必须主动担起责任。
《通知》还提出要守牢产品安全底线。
汽车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创新设计技术指南》《研发测试验证技术规范》要求,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开展测试验证,据实形成有关验证材料,并加强供应链管理,强化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确保批产产品与《公告》型式批准车型、CCC获证车型规格参数一致,切实提高汽车产品安全环保性能。
如果发现产品存在缺陷,车企要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计划,主动召回,消除风险隐患。
《通知》还专门对营销宣传提出了规范要求。
车企做营销要真实客观,如实宣传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和研发测试验证情况,不能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者让人产生误解。不能用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场景来宣传产品功能,不能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要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创新设计的相关功能。
结语:汽车安全是重中之重
四部门发布《通知》,从创新设计、研发测试、检测认证到企业主体责任全链条从严规范,明确禁用全隐藏式门把手、折叠显示屏等设计,要求行车时不得使用“零重力”座椅、升顶座舱等功能,并强化事故调查与主动召回机制。
这反映出全行业对汽车安全的关切:任何创新性设计都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唯有安全先行,创新才能真正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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