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拟禁全隐藏门把手

四部门拟禁全隐藏门把手

网通社快报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0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6年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王卫明在会上就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王卫明表示,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技术创新活跃,产品迭代更新速度快,但也出现了部分企业跟风推出新产品、验证不充分的问题。

该征求意见稿的核心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在压实企业责任方面,明确要求企业填报隐藏式门把手、电吸门、虚拟操纵件等创新设计和环境适应性等研发测试验证有关技术参数,并将其纳入工信部汽车产品准入和生产一致性管理。对存在未按要求申报、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的汽车产品,不予准入。

在创新设计安全评估方面,针对异形方向盘、虚拟操纵件等20余项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前置安全风险评估等4项总体要求和21项具体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对车辆功能安全性、驾驶安全性、操控便利性、维修经济性等进行充分评估验证。具体技术要求包括:电吸门必须具备防夹功能;禁止在车辆行驶状态下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座椅放倒成床、升顶座舱等功能;汽车应急逃生装置、应急制动装置、驱动系统电源切断装置等涉及安全的应急操纵件应具备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采用门把手创新设计的产品应充分验证车门把手在极端环境中的功能稳定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可操作性,具备机械冗余设计和手部操作空间,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采用中控娱乐屏、大面积显示屏、复杂抬头显示的产品需评估信息呈现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及极端环境场景下的功能可靠性。

在研发测试验证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立健全产品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制度等6项总体要求、8项具体要求,将22项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要求。新申报产品需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7方面的测试验证。其中,可靠性测试验证不低于3万公里,环境适应性测试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且包含“两冬一夏”试验。汽车生产企业应进行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耐久性等实测验证,不得直接采信供应商的认证报告。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实施时间表。自2027年1月1日起,对于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有关技术参数;对于已取得公告的产品,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在2027年7月1日前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技术服务机构需深入评估产品相关安全隐患、排放风险等情况。

王卫明表示,下一步工信部将积极研究吸纳各方面意见,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编制印发通知,加快制修订相关标准,强化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机构检查,通过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全链条监管,坚决防范不合理创新设计和未经充分研发测试验证的产品进入市场。

(图/文 网通社 言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