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胡某、姚某等三人批准逮捕。
7月17日下午4时许,顾某从仙居沿诸永高速开车去杭州,开到东阳服务区,顾某和朋友急着上洗手间,上洗手间前顾某还回头用遥控器锁了一下车门。5分钟后顾某回来,见车门一拉就开了,觉得情形不对,一看,放在车里装有10000元现金的手提包和苹果4S手机都不见了。
次日,胡某、姚某、姚某某三人在余姚落网。经查,胡某、姚某、姚某某均是江西吉安人。三人因手头拮据商议一起搞点钱花花,胡某就建议用自己网购的汽车干扰器到高速公路服务区里作案,三人均表示同意。
7月15日晚,三人先在台州路桥的马路边偷了两副车牌。7月17日,他们又用捡来的驾驶证去路桥租赁公司租了一辆白色的索纳塔轿车,换上偷来的车牌,开至诸永高速东阳服务区,之后将车停在厕所边守株待兔。当天下午4时许,三人见一辆黑色丰田轿车停下来,车上两人急急忙忙要上厕所。胡某就趁车主顾某下车关门按遥控器之际,按下汽车干扰器干扰车主锁门,姚某去车里偷东西,胡某和姚某某则负责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