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龚喜燕 通讯员 许仍理)日前,义乌稠城街道的宗某到义乌市运管处缴纳2万元罚款,又到法院缴纳了执行费,这才松了一口气。
去年8月中旬,义乌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巡查至宗宅村时,发现村口有家洗车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调查取证后,于当年9月初给经营业主宗某出具了“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一个月后又寄出一份“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宗某一直置若罔闻,认为自己不过是搭了一个简易棚洗车,又不修车,以为无所谓,不会有什么大事。由于宗某不理睬,其间也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义乌市运管处就按处罚程序向宗某送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但宗某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处罚决定,故运管处向义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8日,义乌市法院行政庭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并移交综合行政执行局执行。此时,宗某才意识到执法部门是动真格的,只得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