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通讯员 张代磊)为帮朋友阻挠交警扣押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竟用U形锁殴打交警,构成轻微伤。日前,经义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唐学斌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7月6日晚上11时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义乌市稠城街道篁园路与城中中路交叉口依法查处燃油助力车时,查获违法行为人唐某(已行政处罚)无证驾驶燃油助力车,即依法进行扣押。
交警要求唐某在扣押文书上签字,唐某拒绝签字,并打电话叫来违法行为人邵某(已行政处罚)及被告人唐学斌一起阻挠交警扣车。
邵某和唐学斌赶到后,和交警纠缠了一小时。为及时处理该事件,交警无奈报警。义乌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接公安局110指令后,民警何某带同协警冯某等人到现场处置,协助交警查扣。后协警冯某在协助交警强行扣车时与违法行为人邵某发生推搡,被告人唐学斌见状大怒,用U形锁击打协警冯某,致冯某头部受伤。
经义乌市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协警冯某左颞部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唐学斌以暴力方式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故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