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和无环保标志车年底将限行
7月15日,新报刊发了《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今起申领》一文,请市民及时前往相应核发点申领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
昨天,记者从义乌有关部门获悉,年底前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将被禁止驶入市区的指定限行区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劝导期后,“黄标车”擅闯限行区域将根据相关条例罚款扣分。
暂定分两个阶段
实施限行区域
据介绍,第一阶段限行路线为:从2013年年底左右起,在丹溪路—西城路—机场路—义东路—稠州路—丹溪路(不含以上路段)以内的区域内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
第二阶段限行路线为:2014年年底起,在环城南路—南山路—经发大道—环城西路—拥军路—商城大道—环城北路—310 省道—环城南路(不含以上路段)所围成的区域内限制高污染车辆通行。
以上限行对象初步定为在义乌市行政区域内行驶但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和“黄标车”,以及环保部门抽检不合格且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机动车。
义乌交警部门将在限行区域设置禁止通行标牌,明确禁止通行区域范围,限行时间为每日7:00~21:00。限行要求除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用车辆等特种车辆和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义乌市区通行证的车辆及摩托车外,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7:00~21:00时进入上述道路(不含连线道路)连线所包围区域道路通行。
限行区域
今后将逐步扩大
据了解,《义乌市高污染车辆通行管理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完成前期工作,即将报请义乌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该方案显示,今后有关部门将根据义乌市节能减排工作需要和义乌市政府的要求,按规定逐步扩大限行区域。
同时,对上路的机动车将按照相关规定核发环保标志,具体要求如下:对初次登记上牌的汽油车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对初次登记上牌的汽油车不符合“国Ⅰ”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即高污染车辆),以及抽检不符合前述标准的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对初次登记的柴油车符合“国Ⅱ”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对初次登记上牌的柴油车不符合“国Ⅱ”及以上排放控制技术要求和标准限值的车辆(即高污染车辆),以及抽检不符合前述标准的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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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有3个环保标志核发点
义乌共有3个环保标志核发点,分别是位于西城路88号的交警大队公安检测站内、北苑街道黄杨梅路288号的恒风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公司和交警大队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