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林聪)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命名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我市名列其中,成为最新一批的国家园林城市。
根据《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2年所有申报城市组织评审,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结果,命名37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根据公布的命名名单,除了金华市,浙江省还有建德市、丽水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由国务院授权住建部统一颁布,是国家评价城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我市于2012年提出申报。在此之前的2008年,义乌市已获命名“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园林城市”的评选有一套严格的系统,主要包括道路、居住区、植树、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等七个大项。去年3月和10月,省检查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检查组分别到金华,实地检查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情况。针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市进行整改提升,最终达到了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标准和要求。
根据评审标准,我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6.56%,绿化覆盖率达39.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02平方米。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83.9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城市供水普及率、燃气普及率、污水集中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多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2013年1月,我市曾在“五城四边三化”行动推进会上提出“美丽金华”建设时间表:争取2013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评,2014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2015年市区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力争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去年年底,我市已成功通过省级森林城市验收,2014年的两项目标已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