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租车使用成为许多人代步出行的又一种交通方式。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量催生了汽车租赁行业的繁荣,部分市民买了车子放在租车行,靠收取租车费用赚钱。不过,一些犯罪分子也盯上了这块“肥肉”。近日,市江南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犯罪团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涉案车辆达20余辆。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赵某、赵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租出去的本田车不见了?
时间到了,车应该还了,为何租客迟迟没有还车?李峰(化名,下同)是市区一租车公司的老板,生意还算可以。2013年11月,一辆本田汽车在约定的时间里,没有还回车行。这种没有按时还车的情况,对于租车老板来讲是常事。因为有的租客去的地方比较远,来不及还车,也有的因为其他事情耽误了。但这一次没那么简单。李峰翻看了租车记录,发现此次的租客陈某是金华本地人。约定还车时间也已经过去了好几天,每次打电话过去总是说有事,不能及时还车。最后,陈某居然说本田车已经被他当了还债。陈某躲着不肯露面,李峰通过查找发现车子竟然在江苏徐州。
拿4万元钱才可以赎回
李峰将此事通知了本田车车主王伟。王伟原想将车子放在租车行赚点钱,没想到出了这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此时,他接到了一个来自江苏徐州的陌生电话。对方在电话中问他:“想不想要自己的本田车,想要就拿4万元到江苏徐州贾汪区赎,不想要就处理掉了。”
到底是谁“当”掉了自己的车?为什么对方连自己的电话号码也知道?一连串的疑问让王伟走进了江南公安分局。
接到王伟的报警,江南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立即展开调查。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线索,确定了作案人就在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2014年1月22日,民警与王伟一起赶赴江苏,与对方相约“谈判”赎车。1月23日下午,对方指定在徐州市贾汪区一酒店门前谈判,此地距离当地派出所只有700米。
开宝马的犯罪嫌疑人
在当地警方协助下,民警们在约定地点周围布下了包围圈。时间过去了大半个小时,嫌疑人还没有出现。就在大家以为对方不会出现时,一辆宝马7系轿车缓缓开了过来,停在了王伟一行人旁边。宝马车上一共有3人,从车上下来两人。对方查看了王伟的身份证,并确认了他的车主身份。就在谈判过程中,警方对前来谈判的杨某、赵某、赵某某实施了抓捕,并在宝马车上收缴了几人作案的账本。
据交代,金华人陈某把自己租来的车当给以赵某为首的无证经营典当公司,赵某给了陈某3万元。同时,赵某要求陈某留下车主的电话号码。随后,赵某打电话让车主选择,是赎回车还是放弃车。不管车主选择赎回还是放弃,对赵某等人来讲都是一个字,“赚”。
警方认定,赵某三人在明知车辆不属于陈某的情况下,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典当车辆,并索取车主号码要挟,均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将三人刑拘。
“即开即走”也要签合同
办案民警表示,汽车租赁行业提供“即开即走”、自由选择的租赁服务,租车者只要开具相应的身份证明或者提供担保人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车开走。与此同时,由此引发的案件事故也不断攀升,如租赁豪车抵押借贷行骗、无证驾驶伤及无辜、利用所租车辆犯罪作案等,往往此类案件的发生,牵涉汽车租赁公司、租车人、汽车车主,当然还有“第四方”与车有关的人。
民警提醒,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租车行负责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汽车租赁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租车时,顾客需向租赁公司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如果是外地人,最好找金华本地人提供担保;租车时要细看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签合同时,日租价格要写清楚,日里程约定要根据需求与租客协商,要明确相关责任。
线索提供:王建清
本报记者 潘逸 实习生 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