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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车主私吞5万赔偿款

2014-02-07 1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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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康日报 作者: 应雯颖 王洁航

开车撞人致残,为了保险公司支付的5万赔偿款,无良车主竟动起了歪脑筋,伪造证据、咨询律师,企图私吞赔偿款。90后永康人高某本以为法律也奈何不了他,却没能逃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赔偿款落入撞人者口袋

去年4月,高某驾驶汽车与骑电动车的陈某相撞,致陈某手臂受伤。据交警查实,这起事故中双方负共同责任。

由于陈某伤势较重,需住院治疗,不能立即进行伤势鉴定,所以直至去年12月30日才达成赔偿协议。根据保险公司协议调解,陈某造成九级伤残,高某需赔偿陈某5万多元,该赔偿款由保险公司支付。

“你没有银行卡的话,也可以先把钱打到我的卡上,我再把现金还给你。”陈某没有银行卡,身份证也过期了。于是,高某提议,先让保险公司将钱汇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这样也行,不过你得给我们写张欠条。”还未等保险公司的领导作出决定,陈某的家人就同意了。见双方已经达成共识,保险公司就将钱汇给了高某,并在协议里特别注明高某须在15日内将赔偿款交给陈某。

20岁的陈某来自贵州,和父母在我市务工。年轻老实的他想不到,这笔赔偿款入了高某口袋后,反倒让他起了贪念。

起贪念伪造证据

今年1月3日,高某收到了保险公司汇来的赔偿款。看着眼前一沓厚厚的钞票,高某起了贪念。他一直想买一辆拉风的公路赛摩托车,这笔钱正好能派上用场。

于是,高某开始布局。3日,高某打印了一张收据,内容大致为:2014年1月4日,陈某已经收到高某支付的赔偿款54087.84元,之前写的欠条作废。

当天,高某带着表弟约见了陈某,而表弟就成为了高某最有利的证人。

“根据保险公司的协议,你先在这里签个名字,过几天就能拿到钱了。”高某知道陈某识字不多,也不了解保险公司的操作流程,便哄骗他在收据上签字。

陈某并未起疑,可几天后他还是没有收到赔偿款。期间,他曾多次电话联系高某,但一直得不到答复。

陈某又联系保险公司,可负责人告诉他,高某说早就把赔偿款全部交给他了,并且还有收据和照片为证。原来,高某骗陈某签下收据后,便拍下了照片。另外,他还拍了一张现金的照片,当作证据。

事后,高某叮嘱表弟施某,如果别人问起来,一定要证明自己已经把赔偿款全部给陈某了。为确保万无一失,高某还咨询过律师。律师告诉他,在这种“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就算陈某告到法院也是告不赢的。

民警从笔录中找出不少疑点

“我的钱被人骗了!”13日,陈某选择了报警。

龙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了调查。

在派出所,高某还是一口咬定自己已经将全部赔偿款给了陈某。但从高某的笔录中,民警还是找出了不少疑点。

“高某的笔录前后矛盾,有些问题回答得支支吾吾,收据也是事前准备好的,作为证据的照片里也没有出现过陈某,他一定有所隐瞒。”主办民警胡翱决定从高某所谓的证人施某入手,让他说出实情。在民警的思想教育下,施某终于说出了实情。

目前,高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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