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驾车超速被罚款的经历,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一不小心就超速了,超速后面对的不仅是罚款,还有扣分。不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速度达不到规定的最低时速,同样要罚款记分。
去年年底,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4种违反限速处罚方式放宽,这对开慢车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
最近,这些意见在永康市民中掀起广泛讨论,绝大多数市民对此持肯定态度。“开慢点总比开那么快好,虽然速度慢些,和开快车相比,却要安全许多。”他们认为,在行车时,安全第一。
4种违反限速处罚方式放宽
去年12月25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提出,即日起,有4种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通行、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仅由交管部门予以警告的指导意见。
规定中提出,对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4类行为的处罚方式由原有的罚款、记分调整为警告。
永康市民大多持肯定态度
对《意见》放宽针对低于规定时速行驶的处罚,多数永康人表示支持。
“在城市道路上,一些车辆照样呼啸而过,让人害怕。”市民应先生说,和开快车相比,他希望减慢速度,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刚拿到驾驶证不久的小吴说,虽然自己还没有上高速公路的经验,但老是听朋友们说高速公路上容易发生事故。像他这样的新手,倒是希望高速公路上能取消最低时速的限制,这样一来,等他可以上高速公路的时候,也不至于提心吊胆。
据了解,虽然意见在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施,但全国各地实行的时间和执行力度都有所不同,我省各地的情况也不同,就永康而言,目前这种情况还比较少。 (邱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