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陈巧丹 通讯员 卢妮娜)“孩子刚睡着,窗外流动广告车经过我家楼下,孩子就被吵醒了,哭了很久。”昨天,东阳市民张女士致电记者“控诉”流动广告车。
张女士家住东阳城区,由于住得离马路较近,楼下常有流动广告车经过。她说,除了经常吵醒孩子午睡外,因广告车开得很慢,严重阻碍了交通。“有关部门能否想想办法,对此现象予以整治?”
一些商家每逢开业庆典、新产品上市或者搞促销活动时,就会雇上几辆流动广告车上街宣传。这种流动广告车一般由厢式小货车或皮卡车改装,车身上或喷涂或悬挂各种夺人眼球的广告标语,车顶装有高音喇叭,几辆车一起组成车队,一边缓缓前行,一边反复播着录制好的宣传广告,有时还会播放一些刺耳的音乐。
“我们主要监督广告内容是否合法。”东阳市工商局广告科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按户外广告要求,流动广告车属于流动交通工具。车子上路或高音扰民,需要找其他监管单位。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流动广告车不需要到交警大队审批,且行驶在路上的广告车一般都靠右行驶,并不违法相关交通法规。“驾驶速度慢,只能采用劝导,之前从未对此类行为作出过处罚。”
随后,记者又致电东阳市行政执法局96310指挥中心,咨询此类广告车是否需要到该部门审批。“不需要。”对方答复,如果是噪音扰民,该局工作人员会出面处理,但车辆管理不属于行政执法局的管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