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开车上路,最怕对面的车辆开远光灯,而义乌乱开远光灯的现象并不少见,这也让不少司机大呼“伤不起”。昨晚,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展开整治行动,对滥用远光灯等交通陋习宣战。据介绍,从今晚起,义乌交警将重拳出击,向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说“不”,一旦查获,必将严惩。
【现场直击】
半小时不到查获10多个“灯霸”
建设中路新市基路段是义乌佛堂晚上的繁华区,车流量较大、道路照明条件好。昨晚7时许,义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佛堂中队专门在此设点,查处滥用远光灯的车辆,并对车主进行劝导教育。“远光灯射程较远,而且光源特别刺眼。”一名执勤民警给记者简单介绍了如何判断汽车是否使用远光灯。
当晚7时30分,一辆开着远光灯的银色丰田轿车沿着建设中路驶来,在车流与拥挤的人群中显得格外刺眼。交警立即上前拦下该车。司机是一名小伙子,看到交警时,他一脸不解:“怎么了?我没违章啊。”交警在查看他的相关证件后,指出其在照明充足的道路随意使用远光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处罚50元,扣1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事故的,处罚200元,扣1分。面对交警的劝导,小伙子不好意思地说,他没注意开的是远光灯。在民警的提醒下,他将远光灯转换成近光灯。
2分钟后,同一路段又有2辆开着远光灯的车被拦了下来,两个司机还觉得有点“冤”:“没想到开远光灯也违法,以前都是这样开车的。”没多久,又有一辆红色轿车从文化东路拐出,“刺眼登场”。交警将其拦下后,司机辩解:“担心夜间路面的照明情况不好,我开远光灯也是为了安全。”为了纠正司机的错误认识,交警给他上了一课:“道路照明不足,更不能乱打远光灯,否则只会更加看不清楚。”
至当晚8时许,总共100多辆机动车经过设卡路段。由于是在镇区,其中大部分车辆都未使用远光灯,但还是有10多名司机在照明条件好的情况下,始终没有关闭远光灯。
部分车辆违法改装氙气大灯
在昨晚的整治行动当中,现场交警还发现了不少车辆擅自改装了大灯,灯光非常刺眼。
当晚8时10分许,一辆轿车从远处驶来,它的大灯呈现出白色的刺眼光线,看着让人眩晕。将该车拦下后,民警询问司机:“在经过路口时,是不允许使用远光灯的,你知道吗?”一名中年男子下车回答:“我这个就是近光灯呀。”
民警当即对车灯进行检查,发现这辆车使用的是氙气大灯。“这个大灯是车辆原装的吗?”面对民警的询问,男子点了点头。在查询了该车行驶证后,民警教育这名司机:“你这辆车的大灯是经过改装的,希望你尽快到修理厂将车灯恢复原状。”
交警介绍,氙气灯特别晃眼,灯光散、打不齐,在会车时,容易让对方司机眼睛发花而出现瞬间致盲,以致于无法判断前方路况,由此引发的恶性交通事故不少。
【部门声音】
将对滥用远光灯动真格
“车辆开着远光灯迎面驶来,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马上转移自己的视线,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这样能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现场交警支招,如果后方车辆打开远光灯紧随其后时,尽量避免变道或超车,保持直线行驶,直到能够完全确认某一侧无其他车辆通过时,再变道行驶。
交警特别提醒,遇到远光灯时,最忌讳“报复性回闪”。因为这样有可能使双方司机都因强光刺激造成暂时失明。
“今天晚上,金华交警已率先出动,上街抓拍滥用远光灯的司机,每组人员都在各个严查路段设立取证区、处罚区、教学区3个区域,滥用远光灯的司机接受处罚后,还必须通过教学区进行‘深造’,才能被放行。”义乌交警部门负责人说,考虑到现在不少车主还不太了解滥用远光灯是违法行为,所以义乌当晚的行动以劝导教育为主。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机动车使用灯光作出了非常细致的规定。”该负责人介绍,义乌交警部门对乱打远光灯这种违法行为早已有所关注,“从明天晚上开始,义乌交警将不定时、不定岗上街查处乱用远光灯的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
【延伸阅读】
这些情况下一定不能使用远光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8条、第51条、第58条,都对远近光灯的使用作出了规定。
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2.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要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你在红绿灯路口转弯,一定要开近光灯。
3.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另外,在以下这些情况建议不要使用远光灯:
1.在照明条件良好的道路上行驶,请使用近光灯。
2.雾天行车请不要开启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光轴偏上,射出的光线被雾汽漫反射,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反而使驾驶员看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