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通讯员 朱晓伟 记者 张益晓)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上了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协商医药费不成,驾驶员竟驾车走人,结果无责变成有责。3月11日,当出租车驾驶人张某到东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罚时,对自己的逃逸行为后悔不已。
3月7日,张某驾驶出租车由东向西经过东阳吴宁西路西牌楼时,不小心与一辆由北向南行驶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张某下车察看情况,并和电动自行车车主商讨赔偿事宜。由于双方谈不拢医药费,张某又急着拉客,就扔下对方驾车离开了。电动自行车车主见状报了警。
警方接到报警后,因已无事故现场,就打电话联系了张某,同时调取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监控显示,电动自行车进入十字路口时,其行进方向的信号灯为红灯,因此存在闯红灯违法行为,出租车驾驶员没有责任。
但是,由于张某在出事故后,没有等到交警到现场处置就自行离开,所以变成了肇事逃逸。最终,张某因为肇事逃逸,被暂扣驾驶证,并受到扣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张某还必须要进行一个星期的满分学习培训,然后参加理论考试。
交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