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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截获非法燃气运输车钢瓶已报废

2014-03-21 1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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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中新报 作者:楼盼 彭婧婧

新报讯(记者 楼盼 通讯员 彭婧婧)昨天凌晨,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溪大队接到举报,在上溪镇黄山路口查获两辆非法运输瓶装燃气的货车,现场发现50公斤标准钢瓶27只,15公斤标准钢瓶67只,均充有燃气。

“我有一条线索,今天凌晨有两辆非法燃气运输车将进入义乌境内。”前天晚上,一热心市民致电96150举报。根据线索,上溪执法大队进行了调查,初步确定了两辆可疑车辆的行踪。昨天凌晨1时许,执法人员在上溪镇黄山路口截获被举报的车辆,一打开车厢,一股刺鼻的煤气味扑面而来。经过询问调查,车主无法提供有效的运营证件,车上的押运人员也没有取得相关押运证及燃气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这些燃气瓶大多为过期未检瓶或是报废钢瓶,存在安全隐患。目前,上溪大队已将两辆货车及车上的非法燃气瓶进行查扣,非法液化气重量达1750公斤。

上溪执法大队负责人介绍,黑煤气经营者无牌无证,不仅短斤少两,燃气质量也得不到保证,而且燃气瓶大多是过期未检测或已报废的“黑瓶”,安全系数非常低。根据国家规定,2006年之前生产的旧式燃气瓶有效期为15年,每4年需检验一次;2006年后生产的新式燃气瓶,前8年内每4年需检验一次,8年后每年需检验一次。他提醒市民,购买燃气时一定要在正规燃气供应点灌充,并注意查看燃气瓶上的日期标识。一旦发现报废瓶或超期未检瓶,要及时和燃气公司联系检验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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