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通讯员 刘婷婷 记者 王旭航) “当时很害怕,脑子里就想着怎样快点逃出去。”回忆起去年年末的一幕,永康的俞女士至今还有些后怕。晚上独自到停车场取车的她被一男子捆绑在车内并实施了抢劫。
近日,永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抢劫案。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9日晚,俞女士开着一辆红色别克凯越,到永康步行街一家KTV参加表姐的生日宴会,她把车停在永康市区解放街拆迁区块的临时停车场。该停车场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当晚10时许,俞女士唱完歌回到停车场,当她上车正准备发动汽车时,车右侧后门突然被打开,冲上来一个全副武装的男子,强行将其拉到后排座位,并用胶带、绳子等捆住她的手脚。
俞女士顿时被吓蒙了,脑子里一片空白。劫匪开着她的车往城西开去。当车子经过城北西路和三马路口红绿灯处时,惊恐万分的俞女士挣脱掉身上的绳子,乘劫匪不备打开车门跳了下去,“他本来想抓住我的脚,但没抓到”。
惊险一幕正好被现场的监控记录了下来。监控显示,俞女士的汽车前面还有一辆车在等红灯。当俞女士跳下车时,劫匪就把车子往右拐了。在大家的帮助下,俞女士报了警。
经过对监控画面反复多次的比对和俞女士的描述,警方在次日锁定了嫌疑人张某,并在出租房内将其抓获。
26岁的张某是安徽人,曾因抢劫罪于2009年被判刑4年。2011年出狱后,张某来到永康,在唐先镇一家工厂做抛光工作,月收入六七千元。2013年7月,张某按揭买了一辆车,每月需还贷近4000元,加上他每个月的消费,导致他在还款上多次出现问题。张某先后几次向朋友借钱还贷,但还是补不了资金上的缺口。去年12月9日晚6时许,张某准备了刀、手套、胶带、绳子、鸭舌帽等工具,驾车来到西城街道附近的停车场,在车内等候目标,准备实施抢劫。此时,俞女士刚好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