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于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而按照汽车‘三包’规定,退车又是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的。这两者不是冲突了吗?假如我真从网上买了一辆汽车,到底能不能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前天上午,义乌读者徐先生来电咨询。
“新消法”与汽车“三包”存冲突
据了解,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实施,其中有一条新增内容:“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规定同时列出了4类不能退货的商品,其中没有包括汽车。
而根据去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退车需满足不少条件,如“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等。
两者的确存在冲突,应以哪一条为准?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的李强律师认为,“新消法”是国家法律,而汽车“三包”规定是国家质检总局的规章,因此从法律效力上看,“新消法”要高于汽车“三包”规定。也就是说,从法理上,消费者若通过网络购买了一辆车,有权在7天之内无理由退货。
不过李强指出,7天内无理由退货并不代表想退就退。“新消法”中明确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汽车作为较特殊的大件商品,开了几天后肯定会有磨损,如果要退货,肯定要满足一定条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该有一个细致可操作的定损机制和标准,“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如何不损害商家的利益,不影响退货汽车的二次销售,这些都需要细究”。
网上购车售后问题该找谁
2011年4月,吉利集团在淘宝网上开出了全国第一家汽车网店,之后,宝马、奥迪、沃尔沃、一汽丰田、东风日产、北京现代等汽车品牌陆续跟进。
2012年,上海汽车的网络销量超过1万辆,占全年总销量的5%左右;2012年4月,江淮悦悦官方旗舰店正式开业,这是国内第一款真正在网络上进行常态销售的车型,月销量很快突破1000辆;比亚迪也在积极尝试网上卖车,其销售部门负责人表示,希望未来网上售车的数量能够占到比亚迪整体销量的40%……
除了汽车厂家,如今越来越多的二手车商也开始利用网络卖车。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二手车”,相关商品超过5万件,涵盖几十个汽车品牌的各类车型。
金华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副会长葛卫东认为,传统的汽车营销模式经过10多年发展已到了“瓶颈期”,四五年以后,现在的实体4S店恐怕都要变成3S店,减少的那个“S”就是Sale,即销售,“在不久的将来,消费者都上网买车了,就像现在网购家电、家具一样,实体店的销售情况势必会受到巨大冲击”。
尽管越来越多的汽车品牌开始“上网”,但就目前来看,选择从网上买车的金华消费者并不多。在金华车友QQ群里,一些车友认为:“网上购车的主要问题是售后主体不清,万一车子出了问题,消费者该找4S店、网店还是厂家?”
业内人士指出,“新消法”的实施,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维权利刃,同时,网购汽车的退货问题也会让许多车企、车商重新审视网络售车这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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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网购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1.消费者定作的;2.鲜活易腐的;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4.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