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夏斌婷)昨天,记者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为切实改变人行道被违法占用的情况,从昨天开始,义乌开展违法占用人行道行为专项整治,整治重点区域为义乌城区人行道(含公共自行车道)。
据悉,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5日至5月20日为文明劝导阶段,5月21日至6月15日进入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12月31日则是长效管理阶段。
据介绍,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后,对停放在公共自行车道上的机动车,挤占公共停车位的经营性、租赁性机动车,侵占公共自行车站点影响公共自行车正常租赁使用的机动车,不适用“20分钟违停免罚”政策,统一处以150元罚款。对长期占用人行道、人行道停车泊位的遗弃和闲置机动车辆进行拖移处理。
在对人行道违法停车处罚上,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人性化手段,分为影响交通和严重影响交通两大类。
对影响交通的违法停车,先行张贴《温馨提醒单》;20分钟后,对仍未驶离的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予以处罚。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直接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直接予以处罚。
此外,学校、幼儿园所在区域周围200米内上学、放学高峰时段(上午9时前,下午3时30分~5时30分)接送学生的临时性停车,如果未明显影响通行或配合现场管理的,可免于处罚。